▲高雄第二監獄。(圖/資料照)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法務部矯正高雄第二監獄一名男受刑人小黎(化名)熟睡時,被朱姓獄友乘機猥褻,而管理員透過監視器目睹後立刻阻止。高等法院二審判決出爐,依2次乘機猥褻罪判朱男有期徒刑11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朱男在高雄第二監獄服刑,沒想到去年5月19日凌晨5、6時許,看到小黎在一旁熟睡,竟利用下體頂置熟睡中小黎的肛門部位,再用下體磨蹭小黎的臀部,以及用手撫摸小黎的下體。
同年月20日,朱男看小梨服用藥物昏睡後,再次於凌晨5時7分至5時45分許,先側身以腳跨上小黎的身上,再以手、腳撫摸趴睡姿勢的小黎,並連續多次以手抓揉小黎的臀部猥褻約38分鐘。期間,管理員值勤時注意到監視器內的情況有異,立刻前去察看並阻止,才讓案情曝光。
一審時朱男未與小黎和解,但出獄後已與小黎於今年11月16日當庭和解,提出分三期每次賠償1萬元的條件。小黎也接受並願意原諒,希望法院從輕判刑。
高等法院勘驗監視器畫面,認為朱男犯行明確,認為朱男入監服刑期間未妥為處理個人生理需求,竟為滿足色慾,利用同住同一舍房的機會,趁小黎夜間熟睡或服藥後沉睡而不知抗拒的情形下,進行乘機猥褻犯行,顯見其漠視小黎的身體自主權,且無視法律及監所管理規範,並損及小黎的身體權益,其所為誠屬不該,但考量雙方已和解,依2次乘機猥褻罪判朱男有期徒刑11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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