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女子被性侵犯的狡辯氣哭,還被質疑下體無撕裂傷代表說詞可疑。(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台中1名紀姓男子去年約1位女性朋友看完電影,藉口護送對方回家,進屋露出兇相不戴套性侵得逞,還在女方體內射精,女子用手指從自己私處沾染體液抹在紀男人中,臭罵紀男一頓並將他趕走。紀男挨告狡辯女方比他高大,他沒能力性侵對方,還誣賴女方吃醋他跟別人約會而提告出氣,二審不採信,維持一審見解,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10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紀男和本案受害人去年(2021年)4月24日深夜10點多一起到百貨公司看電影,隔天(25日)凌晨1點多散場,紀男藉口護送女方走回附近的租屋處,進入香閨賴著不走,最後趁女方背對他整理貓砂的機會,上前熊抱壓制在床上一陣亂摸。
女方情急頻喊「等一下、等一下、等一下」,企圖讓紀男冷靜下來,紀男看穿女方的緩兵之計,變臉嗆聲女方「沒關係啊!妳就一直等一下啊!」女方吃驚於紀男露出的兇相,加上反抗時後腦連撞牆壁2次而疼痛暈眩,怕紀男會再動用暴力加害她的性命,被迫任由對方性侵得逞,突然間,紀男停止動作,臉上戾氣褪去,換成溫馴模樣。
女方一時反應不過來,問紀男:「你射在裡面嗎?」紀男嘴硬否認,女方頓時暴怒,因為當天她正在危險期、紀男不戴套又內射可能害她懷孕,女方用手指從自己私處沾黏出一坨體液,直接抹在紀男鼻下唇上的人中部位,臭罵「這樣叫沒射在裡面嗎!」
紀男跪在床邊用唇形示意向女方道歉,提防被女方錄音,還厚著臉皮要女方跟他洗鴛鴦浴,女方斷然拒絕,表明要保留證據報警,並下逐客令「你想做都做完了,還待在這邊做什麼,你可以滾了!」攆走紀男後趕緊報案驗傷提告。
紀男到案辯稱女方身材比他高大,他沒力氣壓制對方性侵,2人是相互親吻愛撫後合意性交,女方還要他小聲點、不要吵到隔壁房間室友,事後他黃牛沒帶女方吃飯唱歌卻跟別人約會,女方可能吃醋而告他出氣。
女方被紀男的狡辯氣哭,出庭哽咽自責怎會被比她瘦小的紀男得逞,但她強調當時看到紀男的兇相,直覺自己再反抗有可能會死掉,當晚室友正好不在,沒人搭救。
至於被質疑驗傷結果顯示她下體無撕裂傷,女方怒稱:「我只能說有時候對方比較小,沒撕裂傷,我能怎麼辦?裡面就是有驗到他的DNA,難道是我自己弄的嗎?我的頭撞兩個包,他進出我的房間我的家,還要我證明什麼,還要我有什麼感想!」
法官勘驗女方第一時間的蒐證錄音,確實錄到紀男說的一句「對不起,妳不要生氣」,且沒反駁女方連珠砲似的責罵,紀男得知挨告後打電話向女方求饒的錄音,也顯示他違反女方意願,至於紀男推稱女方吃醋而提告,純屬狡辯,女方報案時甚至不知紀男本名,報案後約紀男碰面是想得知真實身分,並非對紀男有好感。
法官據此認定紀男涉犯強制性交罪,嚴重侵犯被害人身心,且沒認錯和解,本案女方請求重判、拒絕和解,一審判紀男3年10月徒刑,檢方上訴二審批紀男性侵弱勢女子又卸責狡辯,造成被害人二次傷害,請求加重改判,紀男上訴則自認無罪,批女方的指控不實,均被二審駁回,維持一審判決,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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