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檢署 。(圖/資料照)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三地門鄉林姓鄉民代表候選人,為求當選連任,拿出22萬元委由3名親友充當樁腳,以每票1000元買票,不料落選後仍被查獲賄選,屏東地檢署指揮相關單位8日發動搜索,傳喚林及3名樁腳到案,訊後分別諭令交保。
據悉,林某曾當過2屆鄉民代表,後來未當選,這次再參選,準備22萬元買票,懷疑所托非人,賄選的錢可能沒有送到選民手中導致落選。
屏東地檢署接獲屏東縣三地門鄉林姓鄉民代表候選人涉嫌賄選情資,隨即由主任檢察官劉修言與檢察官黃琬倫共同偵辦,並由檢察官江怡萱、李昕庭、施怡安、余晨勝、張鈺帛協同辦案,經指揮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里港分局、潮州分局成立專案小組蒐證後,向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獲准,於昨(8)日執行搜索並傳訊相關之人20餘人,經訊問後案情已明確,尚無羈押之必要,乃諭知林姓候選人與樁腳均交保候傳。
經查,林某為求順利當選鄉民代表,拿取22萬元委請親屬及朋友包某、董某、陳某分頭協助買票,並由包某自22萬元中交付3萬4千元給董姓樁腳、1萬7千元給陳姓樁腳陳,由各樁腳以1票1000元分向多位選民交付並尋求投票支持,但林還是落選。
屏東地檢署查獲賄選,扣得樁腳未及發放及選民繳回賄款共21萬2千元,承辦檢察官訊後諭知候選人林某交保10萬元、包姓樁腳交保8萬元、董姓樁腳及陳姓樁腳各交保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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