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廟裡供桌「1顆火龍果」 基隆男免刑!法官暖心千字文勸善

▲▼供桌,水果,祭品,供品。(圖/CFP)

▲男子偷走宮廟供桌上1顆水果遭逮,法官判處免刑。(示意圖/CFP)

記者黃資真/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67歲白姓男子身上沒錢肚子餓,到宮廟偷走1顆火龍果果腹,宮廟負責人發現後報警處理。法官施添寶考量當時白男僅偷走1顆,完全沒動桌上其他6顆,罕見判決免刑,但他在判決書裡寫下千字文,強調此舉並非免責或值得同情,「而是自己要檢討反省自己,為什麼自己會淪落至此。」

判決指出,今年7月5日早上9時許,宮廟負責人發現供桌上少了1顆火龍果,調閱監視器發現是白男所為,立刻報警處理,白男遭逮後認罪,檢方依竊盜罪起訴。

法官透過畫面發現,桌上共有7顆水果,但白男僅拿走其中1顆火龍果,並未整盤徒手竊取,足認白男並非貪心之人,實因受困於窮苦之坑。

考量白男警詢時坦承知道自己行為不對,有悔改之意,且1顆火龍果70元,客觀價值甚低,以虔誠心布施比接受之人,更有福氣,依法酌減其刑,仍有過重,因此諭知免除其刑。

另外,法官也在判決書中強調,白男身上沒錢,並不是免責或值得同情,而是自己要檢討反省自己,為什麼自己會淪落至此,好好改過從善,才是日後不再犯案之根本原因,否則,人人效法被告身上沒錢,即可大無忌對人行竊。

不僅如此,法官表示,「若身上沒錢且生活真正困苦者,宜先向親朋好友請求接濟,亦可向當地里長、當地社區發展協會之善心人士、宮廟慈善團體善心人士、各區關懷協會、各鄰居或政府機關之社會處、福利單位亦有些善心人士會幫助。」而非為竊盜犯行,滿足自己需求,此乃自私自利造成社會亂源之因。

法官苦口婆心勸善,如果白男以同理心看待,若自己是宮廟職事人員,遭遇上開事件,會作何感想?「亦請白男不要一直竊盜抉擇硬擠進牢獄的世界,苦了自己,為難了別人,自己何必如此呢?」目前還來得及救自己,早日改過從善,性格決定自己的命運,就從現在當下一念心正抉擇,將昔日竊癮惡習性格揚棄,心甘情願改過,保護自己亦係保護大家,則日日平安喜樂,永不嫌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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