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貨車路口撞機車衝進田 騎士傷重不治!駕駛賠償完畢獲緩刑

▲大貨車與機車擦撞後,失控衝入田裡。(圖/翻攝「彰化踢爆網」臉書社團)

▲大貨車與機車擦撞後,失控衝入田裡。(圖/翻攝「彰化踢爆網」臉書社團,下同)

記者劉人豪/彰化報導

黃姓男子駕駛大貨車於溪州鄉行駛,在閃黃燈路口與一台機車發生擦撞,騎士廖姓男子連人帶車重傷倒地不治,大貨車也失控衝進路邊的田裡。彰化地方法院審理時,依過失致死罪判黃男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

該起車禍發生在今年3月30日,黃男駕駛大貨車,沿陸軍路前往溪州鄉濁水溪堤防附近的工廠,廖男則是騎乘普通重型機車回家,由東向西沿溪埔路前進,2車行經陸軍路、溪埔路交叉路口時,大貨車疑為閃避機車而緊急煞車,但雙方仍不幸發生擦撞。

大貨車當時打滑失控衝入田中、將田土鏟出2道明顯輪痕,而廖姓男子當場人車倒地、全身多處受傷,黃男立刻打電話通報119,救護車趕抵現場將廖男送醫急救,但到傍晚還是宣告不治。

▲大貨車與機車擦撞後,失控衝入田裡。(圖/翻攝「彰化踢爆網」臉書社團)

地檢署起訴書指出,該路段限速限為每小時50公里,且行經閃光黃燈號誌之交岔路口時,應注意車前狀況並減速接近,黃男以時速60至80公里間速度通過,而廖男亦未注意行經閃光紅燈號誌交岔路口時,車輛應減速接近,導致黃男煞避不及,造成廖男當場人車倒地,送醫急救後仍不治死亡。

另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意見書指出,廖男行至閃紅號誌交岔路口,未減速接近,先停止於交岔路口前,讓幹道車優先通行;與黃男駕駛營業貨運曳引車,行經閃黃號誌交岔路口,未減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過,反超速行駛,兩車同為肇事原因。

法院審酌,黃男坦承犯行,且已與廖男家屬調解成立並賠償完畢,依過失致死罪判黃男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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