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位父親指控,兒子喝了他從全聯買的小農鮮乳後,就得急性腸胃炎。(示意圖/記者張一中攝)
記者郭玗潔/台中報導
台中一位張姓父親到全聯購買某小農鮮乳給2個兒子喝,飲用後孩子卻得急性腸胃炎,張父認為是喝了變質的鮮乳導致,一怒之下將全聯和鮮乳公司告上法院。台中地院審理,認為孩子喝完鮮乳後,過了5天才就診,無法證明是因飲用鮮乳才導致急性腸胃炎,因證據不足,判張父敗訴。
判決指出,張父於今年6月8日到全聯買某小農鮮乳,回家給2名兒子飲用後,兄弟倆竟上吐下瀉,經醫院診斷為急性腸胃炎。張父向全聯和鮮乳公司反映後,獲得慰問金1萬元,不過張父認為不足以彌補損失,再向全聯和鮮乳公司提告,請求2名孩子撫慰金各1萬2000元,及父母陪同孩子就醫的薪資損失、醫療、交通、訴訟等費用,共4萬2340元。
全聯及鮮乳公司則表示,該鮮乳於出廠前均已送檢,並取得檢驗合格證明,瓶身也標明開封後應儘速飲用等文字,而張父於6月8日購買,10日開封後,至15日才提供給孩子飲用,無法確認飲用前的保存方式是否合宜。另外孩子喝完鮮乳5天後,才到醫院就診並診斷出急性腸胃炎,也無法證明為飲用鮮乳導致。
台中地院審理,認為張父雖提出孩子20日就診時上吐下瀉的照片,但離孩子15日飲用牛奶已過了5天,期間仍有食用其他食物,無法單憑照片就認為孩子得急性腸胃炎為喝鮮乳所致,因證據不足,判張父敗訴,全案還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