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鎮長簡志偉槓縣長「兒皇帝」 遭控偽造文書無罪確定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無黨籍嘉義縣大林鎮長簡志偉,因不滿縣府拒絕他爭取5名環保人員缺額,竟將印有前嘉義縣長陳明文官印的公文,疊在環保局的回文下,拍照上傳個人臉書,暗諷現任縣長翁章梁是兒皇帝,遭控涉嫌違造文書罪。一二審均將他判刑1年3月,但更一審改判無罪。案經上訴,最高法院12日駁回上訴。

簡志偉出身媒體界,現年44歲,曾經2度參選大林鎮長,4年前以無黨籍身分參選,以相差不到1千票的差距,擊敗當時民進黨的代理鎮長葉和平。不過少了政黨奧援的簡志偉,在鎮長任內相當坎坷,不僅預算遭杯葛,還經常遇到地方派系爭鬥,鎮政難以推行。他在這次選舉中,雖一度宣布參選嘉義縣長,但之後宣布退選,並尋求大林鎮長連任,但最後仍遭民進黨候選人許有疆擊敗,簡志偉連任失敗。

至於本案發生在2019年10月間,他向縣府爭取增加5名清潔隊員,環保局卻搬出10年前縣長陳明文所頒布的《鄉鎮市公所清潔隊員額設置基準》拒絕。簡志偉不滿,將印有陳明文官印的公文疊在環保局的回文下,拍照上傳臉書,並留下「嘉義縣長是兒皇帝嗎?為什麼公所行文給縣府,縣府竟然用『縣長 陳明文』做回覆,坐實『明文規定』是縣內最高指導原則?」暗諷現任縣長翁章梁是兒皇帝。縣府不滿,提告簡志偉涉嫌偽造文書,簡志偉遭檢方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簡志偉否認犯罪,主張自己上傳的照片明顯有摺痕,實質是2份公文,會做出這個舉動,主要是凸顯不公、對比之意。律師也強調,簡志偉並無偽造文書之主觀犯意。不過一審法院不採信,將他判刑1年3月。

案件上訴二審後,台南高分院駁回上訴,但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更一審法院改認定簡志偉「以此方式表達其對嘉義縣政府環保局公文之對比、揶揄、諷刺之意,主觀上並無使人誤認此為同一份公文書之情,尚難認其有變造公文書之主觀犯意。」因此改判無罪。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2日駁回上訴,簡志偉無罪確定。

▼簡志偉臉書PO文槓縣長。(圖/採自簡志偉臉書)

▲▼大林鎮長簡志偉(左),臉書PO文槓縣長。(圖/採自簡志偉臉書)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