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與台南市警局專案小組連日來抽絲剝繭,鎖定開槍的孔祥志後,因孔嫌業已逃亡,12月6日南檢發布通緝外,專案小組也緝捕李姓共犯到案,檢方訊後依槍砲、恐嚇、販毒、逃亡、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台南地院聲押禁見獲准。
▲台南地檢署與台南市警局專案小組查緝李姓共犯到案,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圖/記者林悅攝)
台南地檢署指出,經專案小組檢察官拘提孔嫌未獲後,台南地檢署於12月6日發布孔嫌通緝令。同日,專案小組亦拘提另一參與本案之共犯李姓男子到案,經檢察官複訊後,認為李姓被告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制條例、恐嚇罪及販賣第二級毒品等罪,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於7日晚間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南法院於8日下午裁定李嫌收押禁見。
台南地檢署指出,南檢與市警局的專案小組自88槍擊案發生後,一直持續且緊密地進行討論、蒐集相關的資料進行分析比對,務必將不法之徒繩之以法,以維護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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