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接受麻醉作隆鼻手術,發生罕見的「惡性高熱」死亡。(資料照/記者邱中岳翻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整形名醫陳威宇3年前為湯姓男子進行隆鼻手術時,卻使用特殊麻藥,又未依《特管條例》聘麻醉醫師全程在場監控,導致湯男因麻藥導致「惡性高熱」,2個半小時後才被發現高燒43.6度,陳威宇緊急借調解藥卻又施打劑量不足,最後湯男慘死,雖然醫審會3度認為無過失,台北地檢署12日仍依麻醉醫學會函文,依過失致死罪起訴陳威宇和蕭姓女護理師,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台劇《麻醉風暴》曾演出麻醉醫師遇到最棘手的臨床狀況,病患可能因個人體質或家族遺傳等因素,在接受麻醉時發生「惡性高熱」,會使人體出現非常高的代謝反應,死亡率極高,除了麻醉前專業評估外,麻醉中隨時觀察心跳及呼出二氧化碳量等生理數值,且在發生狀況時即時救護,是避免悲劇的最重要環節。
事發時年僅20多歲的湯姓男子,因為聽說鼻子在面相中代表著財庫有關,為了增加財運,在2019年2月26日,前往台北市葳亞娜診所諮詢後,決定在3月4日花費14萬元,由桃園君綺診所院長陳威宇進行隆鼻手術。
湯男接受的這場手術使用了去極化之肌肉鬆弛劑Succhinycholine,吸入性麻醉isoflutrane,2種都是被確定會誘發「惡性高熱」的物質,依照《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簡稱《特管條例》),在進行這種全身性麻醉的美容醫學手術時,除了整形醫師,一定要麻醉醫師全程在場。
但陳威宇親自執刀,只委由蕭姓護理師為病患麻醉,並以每30分鐘的頻率,紀錄病患體溫,導致手術從下午約1點開始,直到3點半完成收拾醫材時,醫護觸碰到病患臉頰覺得太燙,測量體溫竟然已經高燒到43.6度。
▲湯男家屬曾提出麻醉同意書與手術同意書筆跡不同,質疑醫療過程有疏失。(資料照/記者邱中岳翻攝)
診所醫護討論後,並未將病患送醫,只是到處打電話,向大型醫療院所尋求Dantrolene藥劑支援,好不容易借到解藥後,陳威宇又沒有依照病患體重施打足量的130C.C.,只打了60C.C.,拖延導致陳威宇呼吸心跳停止,約4點15分由救護車載送到台北馬偕醫院時已不治身亡。
台北地檢署先前先將蕭姓女護理師違法幫病患麻醉,依違反《醫師法》起訴,後續等待醫審會進行鑑定結果,3度都認為陳威宇的醫療處置並無違失,偏偏病患家屬為了解兒子到底怎麼死的,申請藥害補助調查,衛福部竟然回函質疑,醫審會鑑定報告有問題,第3任承辦檢察官鄭少珏為此直接函詢麻醉醫協會。
麻醉專科醫師指出,要避免這種情形發生,除了需麻醉醫師在場,最好還要有監測病患呼出二氧化碳量的疑似,而當時麻醉護理師手製醫護紀錄,顯示病患心跳都維持在90上下,但實際上生理監視器所記錄到的,病患心跳早就已經飆高到每分鐘120下,檢察官最後認定陳威宇和蕭姓護理師分別觸犯違反《醫師法》、過失致死、業務登載不實等罪,起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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