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名國中女學生被帶到摩鐵灌酒做愛。(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記者陳宛貞/編譯
南韓2名國中女學生透過交友APP認識3名年輕男子,相約見面後被載到汽車旅館,灌酒後發生關係,絲毫不顧她們口中不斷喊著「不要」。3名男子被依性侵罪嫌移送法辦,日前竟獲判無罪,判決出爐後令許多民眾怒轟法官太恐龍。
根據《國民日報》,20多歲男子A、B和C於2018年10月在交友APP上認識國中女學生D和E,5人相約見面。這群男子開車載她們到京畿道一家自助汽車旅館,開始喝酒玩遊戲,不斷對女學生灌酒,過程中A男強迫D女性交,E女則是被迫和B男、C男做愛。
調查顯示,2名受害者當時不斷喊著「不要」,顯然不願和他們發生關係,但3名男子仍持續犯案。檢方主張,他們強行性侵醉酒後神智不清的受害者,依準性侵及特殊準性侵罪嫌起訴,一二審卻都判無罪。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是否採取脅迫或足以違反受害者意願的力氣確實值得懷疑,但光靠檢方提出的證據,並不足以證明受害者當下處於無法分辨事物或表達意願的神智不清狀態,宣判3名男子無罪,檢方不服提出抗訴。
然而,首爾高等法院9日仍宣布維持一審無罪判決,原因是受害者當時雖喝醉但仍可行動,不至於完全無法分辨周圍狀況、失去表達意願的能力,根據檢方證據無法斷定被告利用她們無法反抗的狀態趁機犯案,再加上受害者在事發經過5周才說出關鍵證詞,卻和一開始的證詞有所出入,可信度令人起疑,因此宣判無罪。
判決出爐後,這起事件在社群媒體上引發廣泛討論,許多網友留言怒轟,「真無言,難道灌國中生喝酒就沒錯嗎?而且對象是大人的話,因為害怕的關係想反抗也不敢吧」、「帶未成年上摩鐵、灌酒還做這種事居然無罪」、「雖然去汽車旅館和喝酒玩遊戲是自願的,但有表達不想發生關係就該住手吧」、「其他先不管,但她們還未成年欸」、「到底要怎麼拒絕才會判有罪」、「可以彈劾法官嗎?」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