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行司機送貨...竟在新床上性侵女客戶!搬出老母幼子求情

▲桃園市柯姓男子假借「濟公師父乩身」,揚言幫女子去除嬰靈為由,由妻子相邀騙至摩鐵做法趁機逼女子就範性侵得逞。(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女子喜迎剛買的新床架送到府,卻遭送貨司機壓在新床上性侵得逞。(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苗栗1名張姓男子2020年載送1組床架到女客戶家裡組裝完成,見對方獨自在家,竟起淫念,涉將對方壓在新床上性侵得逞,張男挨告起初嘴硬否認到底,被起訴才鬆口認罪,女方身心受創、堅不和解,張男一審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6月,上訴後,張男求情聲稱老母幼子全靠他賺錢扶養,更自稱僅用手壓制受害人、惡行不重,台中高分院二審認定一審量刑符合罪刑相當原則,駁回張男上訴,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本案發生於前年(2020年)9月17日下午,當時在家具行擔任貨車司機的張男,開貨車運送1組全新床架到1位女客戶家裡並代客組裝完畢,下樓後,張男發現忘了把出貨單給客戶簽收,折返上樓請客戶補簽。

女客戶問明張男來意,才一開門準備簽收,張男突然淫念沖腦,冷不防撲倒女方亂親亂摸,並拖到剛組裝好的新床上壓制,女方拚命反抗但力氣不如張男,慘遭張男性侵11分鐘得逞,事後驗傷提告。

▲▼床墊,床鋪,雙人床,家具。(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女子喜迎剛買的新床架送到府,卻遭送貨司機壓在新床上性侵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張男到案之初一概否認,被起訴涉犯強制性交罪嫌後,才改口認罪求輕判,聲稱希望跟女方和解。受害人無法接受送貨到府的服務竟造成她失身,更氣憤張犯案時男前後判若兩人、害她身心受創、難以平復,堅不和解。

一審查明張男有盜匪、偽造文書、竊盜等多項前科,素行難稱良好,卻不思自省,還僅為一己私慾、漠視受害人的性決定權及身體控制權,利用送貨機會而做出性侵犯行,使受害人承受難以抹滅的心理創傷,應嚴予譴責非難,依強制性交罪判他4年6月徒刑。

張男上訴二審,再度搬出自己離婚、須扶養老母和不到10歲的幼子當成求情理由,聲稱全家都靠他每月3萬5000元的薪水過活,且老母患有高血壓與白內障等,張男更自稱僅用手壓制受害人、「惡性尚未重大」,請求依情堪憫恕規定減刑。

二審指張男有多項前科,不思改過遷善,涉犯本案於警詢、偵訊仍飾詞狡卸,直到審理才認罪,犯後態度不佳,毫無值得同情之處,且終究沒跟受害人和解取得諒解,一審量刑符合罪刑相當原則、比例原則與公平原則,據此駁回張男上訴,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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