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地檢署(11)月指揮警方,查獲彰化縣第一選區縣議員當選人林茂明樁腳吳男、陳男涉嫌向選民每票以500元賄選,當場查扣4千元,已依違反選罷法將2人聲押獲准後,昨日直接將林茂明拘提到案,訊後認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聲請羈押禁見,今(14)日凌晨法院裁定准許。
▲彰化縣第一選區議員林茂明。(圖/翻攝自林茂明臉書)
林茂明,為彰化縣第16、17、18、19屆縣議員,及彰化市第15、16屆市民代表,是在地資深民代,深耕基層,今年大選在第一選區獲得6691票,排名第10名當選。
襄閱主任檢察官吳宇軒表示,檢察官於偵辦縣議員候選人樁腳吳男等人現金賄選案件期間,指揮專案小組抽絲剝繭,於13日見時機成熟,核發拘票將縣議員當選人林拘提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林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於今(14)日凌晨法院裁定准許。
檢察長洪家原呼籲,金錢換選票,買票也無效只有合法參選,才能有效當選就職,任何違法行為,檢察官必將從嚴追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