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欠債不還還買新車,被債主毆打拘禁,債主被判刑4月。(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男子阿強(化名)積欠許多債務,帶著妻小跑路到高雄投靠吳姓債主,吳姓債主發現阿強竟然開著新車,認為阿強根本沒誠意還錢,於是毆打、拘禁阿強,還把毆打過程拍下,揚言如果阿強落跑就把影片PO上網,阿強被困了10天後趁隙逃離,報警求助,法院審理後依強制罪判處吳男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阿強和吳男原本就是朋友,阿強欠了吳男一些錢,原本阿強答應以貸款購車後變賣的方式清償對吳男的債務,但後來卻食言,阿強因其他債主逼債,於是帶著妻小躲到高雄,吳男一開始見阿強可憐,於是跟阿強說朋友那邊有地方可以暫住,並邀請阿強一起到高雄工作。
去年4月16日,阿強開著車帶著妻小準備去投靠吳男,吳男發現阿強竟然開著新車,認為阿強沒還錢卻買新車,怒火中燒,竟要求阿強脫衣服,然後拿著鋁管、瓦斯槍、鐵鎚毆打阿強,導致他頭部、身體、手部、腿部等處受傷,還把毆打阿強的過程拍下,嗆聲「如果你離開這間房子,我就會把這部影片上傳到網路上」,甚至把阿強的證件、汽車鑰匙都拿走,期間阿強和妻小雖然可以外出倒垃圾、購買生活用品,但仍不敢離開,直到10天後才趁隙逃離,報警求助。
法院審理時,吳男坦承動手打了阿強,但否認有偷阿強的證件和鑰匙,證件和鑰匙是阿強答應要把車子過戶,主動拿給他的,法官認為吳男犯罪事證明確,依強制罪判處他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竊盜和侵佔部分則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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