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店鋪厚紙板防滑…害顧客慘摔住院22天 老闆員工要賠65萬

▲女子踩到飲料店鋪設的厚紙板,因而滑倒住院。(示意圖/pakutaso)

▲女子踩到飲料店鋪設的厚紙板,因而滑倒住院,於是向店家提告求償。(示意圖/pakutaso)

記者翁子皓/高雄報導

高雄的郭姓女子在王姓女子的飲料店工作,郭女為防止飲料水珠滴落,在店前地板鋪設厚紙板,卻害林姓女顧客滑倒,還因傷住院22天,林女事後向郭、王提告求償。高雄地院近日審結,認為鋪設厚紙板易造成人跌倒,因此判郭、王要賠65萬2974元,還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郭女為防止飲料或杯身滴水,造成地面溼滑,於是鋪設厚紙板作為防滑、吸水之用。林女在2020年7月25日中午前往飲料店買飲料,她結帳完畢轉身離開收銀台時,因踩踏鋪設於地上的厚紙板而滑倒,導致她左側髖關節脫位、左髖臼骨裂,還在醫院住了22天,因此向負責人王女與員工郭女求償75萬2974元。

王女主張,郭女鋪設厚紙板是為了防滑、吸水,她並未製造法律所不容許的風險,此外,林女原本即有腳部舊疾,且林女摔倒時是右側身軀撞擊地面,但林的傷害多集中在左側身軀,難認林女是因踩踏厚紙板而滑倒受傷。

法官調閱監視器,發現林女轉身離開收銀台,踩踏鋪設於地面上的厚紙板後,不到3秒就摔倒在地,且厚紙板在林女倒地時已明顯位移,因此認定林女確實是因為踩到厚紙板而滑倒。而林女雖原本有雙側扁平足的舊疾,但在踩踏地面上厚紙板前,尚能正常行走、活動,可見她是因摔倒後才行動不便。

法官諮詢醫師的意見,發現林女倒地時雖是右側身軀撞擊地面,但髖部脫位通常並非直接撞擊髖部引起,因此傷害集中在林女未倒臥地面的左側身軀,無不合醫學學理之處。

法官認為,厚紙板鋪設在溼滑的地面上,雖有吸水、防滑的效果,但如果鋪設在完全乾燥或平滑的地面,則無法發揮吸水功能,且易於移動,不僅無法防滑,反而更易使人滑倒,因此認為飲料店有過失,判郭女、王女要賠65萬2974元,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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