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放寬幼兒園退費標準 教保員「不當管教可退費」

▲新北教育局放寬幼兒園相關退費規定。(圖/新北市教育局提供)

▲新北市教育局放寬幼兒園相關退費規定。(圖/新北市教育局提供)

記者楊惠琪/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市政會議今(14)通過「新北市教保服務機構收費及退費標準」修正草案,新修正內容包括,幼兒遭教保員不當管教可退費,而原先規定就讀8周以上不可申請退費,也修正成學期3分之2以上。新北市教育局表示,修正草案通過後尚須兩周法制流程時間,預計12月底公告實施,預計約有近9萬名幼童適用。

去年5月因新冠肺炎疫情肆虐,政府宣布幼兒園停課,當時新北市幼兒園的退費規定是就讀8周以上不退費,但台北市的退費標準是超過3分之2以上不退費,導致雙北不同調,北市幼兒家長可退費,但新北家長卻不能,引發新北家長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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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教育局邀請幼教團體及家長團體共同研商1年多,完成「新北市教保服務機構收費及退費標準」修正草案,今在市政會議通過,預計兩周後公告實施,此次修正內容放寬相關退費限制,並修正因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的退費規定。

新北市教育局指出,為加強保障幼兒受教權,新版的「新北市教保服務機構收費及退費標準」,除增列教保員對幼兒有身心虐待、不當管教等行為時,可以該學期就讀比例退費外,原本該學期就讀滿8周以上不退費,也放寬為就讀3分之2以上不退費;而在連續請假退費規定部分,也從連續7天請假才退費,放寬為連續請假5天可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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