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質疑台灣也討進口食品配方 食藥署:特殊個案「有疑慮才要求」

▲▼民眾一早大排長龍到佳德消費。(圖/記者黃士原攝)

▲中國大陸暫停台灣食品進口,佳德鳳梨酥因不願補件提供配方資料而放棄外銷中國。(圖/記者黃士原攝)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中國大陸暫停台灣多項食品進口,並傳出要求台灣業者補件得填報配方和製程等資料,讓佳德鳳梨酥等大廠在內有不少知名業者放棄補件。但今天有網友質疑,台灣衛福部食藥署公告的邊境管理措施也同樣要求進口商須提供食品成分比例。對此,食藥署晚間澄清,這並非常態性要求。

食藥署指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0條規定,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應向食藥署申請查驗並申報產品有關資訊,如發現產品有食品安全衛生之疑慮時,再向報驗義務人要求必要文件,確保輸入產品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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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境查驗報驗所需之文件包含查驗申請書、產品資料表、進口報單影本等資料。有關產品製程及成分百分比非為常態性要求,僅於須確認安全性時(如萃取物所用加工助劑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始個案要求提供。另所需之產品資料表填報之內容物(成分及食品添加物),亦未強制要求填寫成分百分比。

食藥署指出,邊境查驗人員於查核標示時,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為確認產品符合品名命名原則,成分標示應依其含量多寡由高到低排列,如標示為黑巧克力者,其總可可固形物含量至少35%、可可脂至少18%、非脂可可固形物至少14%,始會要求業者針對個案提供成分百分比。

食藥署強調,網站上公布的「食品及相關產品申請查驗常見應補件態樣及補充文件種類一覽表」是為提醒輸入業者可視產品實際輸入情形先行向國外供應商要求提供相關文件,以加速產品輸入時通關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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