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抄襲案教部挨批不負責!教團籲修法「要求大學主動通報」

▲▼教育部大門。(圖/記者許敏溶攝)

▲教團呼籲教育部應修改學位授予法,學生被撤銷學位,應強制大學通報教育部。(圖/記者許敏溶攝)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近期因論文抄襲被撤銷學位事件持續延燒,今年通報到教育部共6件,創下5年來新高,但教育部掌握資料,竟然不到實際發生數字一半,教育團體痛批教育部不負責,指學位授予是公權力的行使,被撤銷學位更是重大資訊,長期應該修改《學位授予法》強制大學通報,在修法之前,教育部可主動調查,要求公私立大學通報到教育部後,彙整到大專校務資訊公開平台,並向全民公布,避免衍生後續爭議。

今年因為論文抄襲被撤銷學位事件頻傳,最受矚目為前新竹市長林智堅因為抄襲被撤銷台大與中華大學碩士學位,另外還有前立委蔡壁如、桃園市長鄭文燦、立委蔡適應等人,都是因為論文抄襲則被撤銷碩士或博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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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統計,截至今(15日)為止,通報到教育部僅6件,創下5年來新高,但和實際上公告在大學網站14件,相差甚遠,教育部回應是,目前《學位授予法》並未強制要求大學一定要通報教育部。

不過,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指出,若大學發生很多學生因為抄襲或其他原因被撤銷學位,顯示學校在學術上出狀況,可能是過去有瑕疵等原因,這些資訊應該被公開,這對師生與社會大眾是必要訊息,就算目前法令沒有強制要通報教育部,教育部還是可以主動調查,否則就是不負責任,畢竟撤銷學位都是經過嚴謹審查,這樣資料為何不能公布。

林柏儀建議,長期而言,應該修改《學位授予法》,強制各大學將被撤銷學籍案件通報到教育部,在修法之前,因應方式則是由教育部主動做調查,因為教育部每年都會針對大專校務資訊公開平台公布相關資料,像是師生比多少、多少學生休退學等,故可以要求各大學將被撤銷學位案件通報到教育部,並向全民公布,才不會產生後續爭議。

▲▼高教公會批評蔡政府「高教公共化」承諾跳票,並呼籲嚴正拒絕私校資方團體勒索「公校減招」訴求。(圖/高教工會提供)

▲▼高教工會林柏儀(上圖)、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下圖)。(圖/高教工會、尤榮輝提供)

▲▼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圖/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提供)

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指出,從《學位授予法》來看,政府委託大學辦學,故學校授予學位是公權力的行使,既然是公權力行使,也是國家授予的學位,而不是學校,撤銷學位當然就必須要報部才合理,不應用大學自治來解讀此事,就算私校也是根據私校設立,所以學位被撤銷一樣要主動通報政府來公告,社會大眾才會知道,否則被撤銷者還拿著被撤銷證書去謀職,可能產生不當得利狀況或爭執,故基於公益目的,教育部應該公告所有被撤銷學位資訊,才是負責任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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