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高雄陳姓農夫與攤販老闆娘A女發生婚外情,後來對方不願意繼續交往,他竟然在去年3、4月間寄送裸露胸部、下體的照片,並傳LINE恐嚇,「照片一張6元,2000元幾張,妳自己算」、「XXX(A女丈夫)佩服你,你的表兄弟一大堆」。橋頭地院岡山簡易庭審理後,判陳男應賠償A女25萬元。
▲陳男不滿A女不願意繼續交往,竟寄送裸照威脅。(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A女在判決書中主張,自己和陳男都是有配偶之人,因為生意來往認識,進而開始交往,期間對方曾取得她的胸部、下體自拍照,後來她不願意繼續交往,對方竟然在2021年3、4月間透過LINE傳送訊息恐嚇,包含「我就不信搞不開你們夫妻」、「給妳一句話,我陳XX絕對不會放過你們夫妻」、「照片一張6元,2000元幾張,妳自己算」。
A女表示,陳男除了傳訊息恐嚇,還將她的私密照片以信封密封,再放置於攤位或郵寄到她家,並在照片背面寫下「XXX(A女丈夫)佩服你,你的表兄弟一大堆」、「XXX,無路用的男人」等字句,羞辱她與丈夫,因此決定提告求償60萬元。
刑事部分,陳男被橋頭地院法官依散布文字、圖畫誹謗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民事部分,陳男並未反駁A女的主張,僅表示對方請求賠償60萬元,金額過高,希望法官酌減。
橋頭地院岡山簡易庭認為,陳男握有A女的私密照片,並以此恐嚇,讓女方受有極大的精神壓力,考量到雙方的社會地位、經濟收入等因素,最終判他應賠償25萬元較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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