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身兼鍾東錦及大湖鄉傅姓鄉長候選人大湖聯合競選總部主委,涉及「四合一」現金賄選,12月14日被提起公訴。(圖/記者蔡文淵攝)
記者蔡文淵/苗栗報導
苗栗陳姓男子於今年選舉期間,身兼縣長候選人鍾東錦及大湖鄉鄉長候選人傅松琳的大湖聯合競選總部主委,陳涉嫌與丘姓女子、林姓男子,以現金為鍾、傅及另2名大湖鄉民代表候選人,和傅姓大湖村長候選人賄選。苗栗地檢署調查後,昨天依違反選罷法,將涉嫌為5名候選人買票的陳等3人起訴。
苗栗地檢署查察賄選專案小組於11月25日投票前一天,搜索陳男、丘女住處,傳喚陳男、丘女及林男及選民等4人到案說明,並扣得由林男及選民等自動繳回之賄款1萬6000元,檢察官問訊後林男以5萬元交保,陳男、丘女2人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檢方調查,今年11月間陳男先以每人1000元對價,交付林男3000元,拜託支持鄉長候選人傅松琳;再由陳男、林男以每人2000元對價,交付丘女6000元,拜託支持大湖鄉長候選人傅松琳、謝姓鄉民代表候選人及傅姓大湖村長候選人。
另外,陳男、丘女再以每人2000元的對價,交付張姓選民1萬元,拜託支持大湖鄉長候選人傅松琳、傅姓大湖村長候選人;交付林姓選民4000元,拜託支持苗栗縣長候選人鍾東錦、大湖鄉長候選人傅松琳、傅姓大湖村長候選人、林姓或謝姓大湖鄉民代表候選人。
對此,鍾東僅競選總部執行長徐廷琮表示,選前競總已表明清廉參選,也要求搭配的候選人不得賄選;由於全案已進入司法調查,將靜待司法調查結果釐清,還競總團隊公道。
檢方指出,目前陳男、丘女均仍羈押禁見中,陳男、丘女、林男所述情節雖有不一、各自坦承部分事實,但收受賄賂之選民指證歷歷,承辦檢察官於是據以提起公訴;陳男、丘女將於近日移審苗栗地方法院,由承審法官決定是否繼續羈押。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莊佳瑋表示,此案目前被告僅陳男、丘女及林男3人,其餘所涉候選人均非被告,也尚無證據認定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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