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蔡姓男子(49歲)13日傍晚6時許騎機車未戴安全帽,遭警方攔下盤查,員警發現他臉色潮紅,準備對他進行酒測,沒想到蔡男苦苦哀求「不要再抓我了啦!」,原來他10月才剛酒駕被逮,最後更情緒崩潰痛哭,員警嚴正告知其相關權利義務後,蔡男最後選擇拒測,警方將依相關規定裁罰36萬元。
▲蔡姓男子騎機車不戴安全帽遭攔下。(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左營分局左營派出所警員林建安及陳汶君13日傍晚6時許,在左營大路361巷發現對向有名男子駕駛普重機車未帶安全帽,員警於是在軍校路上將其攔查。
▲蔡男(左)情緒崩潰痛哭。(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員警發現騎車的蔡男面色潮紅、雙眼渙散,直接問其有無喝酒,想不到蔡男竟直接回答「有喝酒」。員警正準備對他進行酒測時,沒想到蔡男突潸然淚下、一直求饒「不要再抓我了啦(台語)」,表示10月才剛被左營派出所抓過酒駕,他辯稱自己只是工作時,小酌一下喝了3杯啤酒,急著買東西要去附近醫院探望姐姐,才會酒駕。
員警對蔡男以酒精檢知器做初步檢測,經儀器檢測顯示蔡男確實有酒精反應,員警立即請蔡男配合實施呼氣酒測,蔡男見求情無效、警方堅持對他酒測,突然因壓力過大情緒崩潰哭泣,表示才剛被抓過現在又被抓,十分不甘心,哭喊表示要拒測。
員警現場告知蔡男拒測相關權利,初次即重罰新臺幣18萬元罰鍰,第2次36萬元,第3次54萬元;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吊銷駕駛執照3年不得再考領,第2次以上吊銷駕駛執照5年不得再考領;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吊扣車輛牌照2年(監理單位執行);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車輛;累犯者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經確認蔡男拒測後,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並代保管車輛,蔡男則是不停哭泣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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