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於每年7月開徵,逾期繳納罰很大。(圖/桃園監理站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桃園監理站15日表示,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於每年7月開徵,桃園地區111年汽燃費開徵總件數為188萬件,截至目前已繳納179萬件(徵收比例94.5%),未繳納件數9萬件(未徵比例5.46%),公路總局針對逾期未繳納之車主已寄出催繳通知書,補繳期限至112年1月3日止。
桃園監理站表示,倘逾期未繳納,除依公路法第75條處以罰鍰外,所欠費額後續將移送強制執行。黃成民站長並提醒,收到催繳通知書可持單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臨櫃繳納,或透過電話語音、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嗶嗶繳、一卡通 Money、橘子支付、元大銀行、永豐銀行、街口支付及蝦皮等APP,免出門就能線上繳納,繳費管道多元、方便又迅速。
若沒有收到催繳通知書又不確定自己愛車是否已繳納汽燃費的車主,除了向監理機關洽詢外,也能透過「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即時查詢,或於超商使用多媒體設備查詢、補單及繳費。
桃園監理站呼籲仍未繳納汽燃費的車主,請依補繳期限儘速繳納,以免受罰,同時也鼓勵車主申辦活期帳戶約定轉帳扣繳,不必擔心遺忘繳費而受罰,省時又方便,相關申請書表可於公路總局網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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