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奕緁/凱雷傳收購爭鮮 中資或外資你分得清嗎

▲▼爭鮮,微解封首日,未開放內用。(圖/記者呂佳賢攝)

▲中國麥當勞大股東的凱雷集團傳出要收購爭鮮,到底凱雷集團是中資或外資?(圖/記者呂佳賢攝)

最近,中國麥當勞大股東的凱雷集團,傳出要跟台灣平價壽司品牌「爭鮮」聯姻的消息,在兩岸三地的餐飲市場引發軒然大波(註一)。有鑒於凱雷在對岸的「特殊身分」,有網友發起「被收購、就拒吃」的活動,在這個聽到中資就高度敏感的社會氛圍下,爭鮮,真的要「紅化」了嗎?

這些年,中資意圖大舉進攻台灣企業,從創新的科技業到傳統產業,再從光鮮亮麗的影視業到地底下的汙水工程,到處可見其影子。光是檯面上申請許可的公司數目就多得驚人,更遑論檯面下的隱藏黑數。

到底什麼是中資

基本上,只要是有關兩岸事務的規定,大部分都可以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找到相應的規定。而根據該條例的規定,大陸地區的公司只要沒有主管機關的許可,原則上是不可以投資台灣公司;至於誰屬於大陸地區投資人、或是可以投資什麼產業的細項,則是在《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有更詳細的規範跟定義。根據這個辦法,我們就可以知道哪些人屬於「大陸地區的投資人」,進而認定他們是不是大家口中所謂的「中資」。

從條文中,我們可以看到,所謂的「大陸地區的投資人」,除了要有投資行為,在身分上,則必須要是來自大陸地區的人民、法人、機構,或是有點拗口的──「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簡單來說,這個名詞是為了避免有心人士利用海外公司當障眼法,以「假外資、真中資」的身分投資台灣企業。

舉例來說,假設小習是大陸地區人民,但小習為了規避敏感的中資身分,於是就在新加坡(海外)設立了一個 A 公司,再利用這個 A 公司來投資台灣的企業,如果我們不把小習的 A 公司也當作是中資來審查,無疑是替他們開了一道大門,讓這部辦法形同虛設,將無法保障國家安全。

但要注意的是,也不是小習一投資海外公司,我們就會認定該海外公司屬於中資。從「形式上」來說,一旦小習對海外公司的持股或出資總額超過三成,或是主管機關認定其對那個海外公司具有「實質上」的控制能力,因此認定該海外公司其實就是中資,進而需要受到更多管制。

凱雷集團是中資嗎

凱雷集團光是頂著「麥當勞中國大股東」的帽子,就讓人不敢對其掉以輕心,又加上其私募基金的身分,更增添幾分神秘色彩,常讓市場投資人摸不清底細。

凱雷(Carlyle)集團,成立於 1987 年,總部設在美國華盛頓,而管理資產高達 376 億美元,是全球最大的私募股權基金之一。在台灣較為人熟知的事件,大概是在 2006 年,以新台幣 50 億元成為東森電視最大股東,且持續經營,後在 2018 年以新台幣約 110 億元賣出手中的 64% 股份。

另外,也是在 2006 年,凱雷開出 60 億美元(約新台幣 1,800 億元)的價格,打算全額收購我國封測龍頭──日月光。雖然最後雙方價格談不攏而破局,但過程仍為人津津樂道。

回到凱雷是否為中資的問題。由於凱雷集團的總部並不在大陸地區,因此要確認它算不算是「大陸地區人民或團體,在美國投資的公司」。換句話說,就是要看凱雷集團背後的股權,是否被中資實際把持。從公開資料可以看到,凱雷集團的股份有超過五成,皆由「機構投資人」所握有──其中前兩名,分別是超大基金 Vanguard Group(先鋒投資集團) 和知名投行 Morgan Stanley (摩根士丹利)持有 ,大約 6%;而持股前三名的自然人,皆是凱雷集團的現任經理人,持股約 8%。

從形式上來看,凱雷集團的背後並沒有大陸地區的人民或團體持股超過三成以上,因此沒有明確違反條文的限制。然而,中國資金是否對凱雷集團擁有實質掌控力,這部分還得靜待我國主管機關審查。至於最近新聞幫凱雷集團貼上的稱號「麥當勞中國股東」,其實也僅僅是代表中國的麥當勞,是凱雷基團的眾多投資標的之一而已,跟凱雷算不算「法律上的中資」,並沒有直接的關係。

被當成中資會怎樣

企業屬於中資或外資,主管機關的態度將完全不同。當外資來台灣投資,我國多半抱持著開放且正向的態度;因為我們希望能夠藉由外國資金的挹注,提升我國整體產業環境,同時促進經濟發展。最常見的例子,就是每次當有風聲提到外資撤出台灣市場,總會被解讀成外資看壞台灣市場,多半都會引發一波台股的恐慌下殺。也因此,對於外資的進入,主管機關並不會設下過多限制。

在《外國人投資條例》中,有關外國人投資項目的規定,是採取「原則同意、例外禁止」的方式,也就是只要外國人投資的產業不涉及國安、有害公共秩序、國民健康,或法律禁止的事項,原則上都會放行(有興趣的讀者,可參考行政院訂定的規範)。此外,如果外資投資的數額,總計未超過台灣公司股份或資本總額的三分之一,理論上也不需要經過主管機關的核准。

相比之下,由於國家安全戰略的考量,我們對於「中資」是採取較為嚴格的審查態度,光從這部《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就可以看出端倪。對比外資來說,這部條文是否開放中資來台,是採取「列舉」的規範方式(註二)。

中資「只能」投資主管機關所列的各項事業,而且還不能涉及政治、文化上敏感性、國家安全,或是經濟上具有壟斷地位的事業,又或者對國內經濟有不利影響;一旦有這些狀況,主管機關都可以依法禁止(若在後續經營才產生這些情況時,主管機關也可以撤銷中資的投資)。

以上可知,我國主管機關對於中資的投資申請,比起外資嚴格許多,除了審查期間通常比較久,前面說的「政治、文化上敏感性,或是對國家經濟有不利影響」等界線,其實也是相對模糊,也讓這類投資很容易在主管機關處卡關。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中資不會大搖大擺進來投資,而會利用海外的公司轉投資,層層控股,最終使用外資的身分,躲避主管機關的嚴格審查。而這樣的盤根錯節,也增添了主管機關的調查難度。因為除了公司股權結構複雜,海外公司的資料也比較不好取得,進而導致整體審查可能得花更多時間。

最後,對於中資,各國政府都相當警戒,尤其身處敏感地帶的台灣,更需要格外謹慎。除了主管機關,我們能做的,就是對於未知的資訊盡可能的查證,增強對於資訊的判讀力。像這次凱雷集團的投資,可別因為人家有投資大陸公司,就一律將其當作中資,一切仍有待主管機關實質確認。了解相關規定後再下判斷,才不會被聳動的新聞標題牽著鼻子走。

附註

註一:2022年11月底,根據中國媒體的消息,從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上可以看到,凱雷集團要收購爭鮮高達26%的股份;爭鮮集團從1996年創立以來,從未引進過外部股東,都是由創辦人陳氏家族掌握。

註二:只要持有台灣公司的股票,且累積超過10%者,皆須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甚至是利用契約等方式,對台灣之企業具有控制能力者,也在此條的射程範圍。當然,如果中資的背後,是由中國政府出資的,主管機關也應該要限制他們的投資內容。

好文推薦

盧奕緁/40個月的年終獎金,誰說了算

▲▼ 法律白話文運動盧奕緁,律師高考及格,現就讀台北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立志成為不務正業的美食家,腦袋內建美食雷達,興趣是吃東西跟思考法律問題。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法律熱門新聞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