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酒駕「百公里時速」撞死婦 肇逃燒賓士滅證...判7年嫌太重

記者劉人豪/苗栗報導

在苗栗服役的袁姓士官,今年3月酒駕撞死一名76歲婦人後肇事逃逸,事後火燒車、拆車牌湮滅證據。苗栗地院一審時依酒駕致死等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袁姓男認為量刑過重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認為量刑尚屬妥適,駁回上訴。

回顧案情,袁男在今年3月喝酒後開車,行經苗栗市中山路撞死一名76歲婦人後逃逸,為掩飾犯行,袁男以打火機點燃紙張、娃娃等物,燒毀自己的車輛。袁男於事後1小時,在父親的陪同下抵達警局,當時他酒意未消,整個人還呈現恍神狀態,堅持沒有開車,辯稱車子被偷了,直到警方拿出監視器畫面、KTV盤查畫面、火燒車檢驗報告,袁男才終於坦承酒駕肇逃又火燒車。

▲▼苗栗車禍火燒車。(圖/記者黃孟珍攝)

▲袁男見自己已圓不過謊,才坦承放火燒車,把2張車牌丟在火場附近。(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賓士爸寶到案還在醉 坦承撞死人太害怕:直接一把火把車燒了。(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賓士爸寶到案還在醉,坦承撞死人太害怕,直接一把火把車燒了。(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袁男出庭時稱有回到現場,「當下我以為只有撞到車子,沒有撞到人,我有繞回現場看,但只有看到許多人」、「我當時車速應該有破百,我煞車有點失靈,車頭撞到婦人,我撞到她就開走,我知道有撞到她,我擋風玻璃已經變成蜘蛛網狀,對方是碰到我前保險桿並碰到我的擋風玻璃」,並表示有等到救護車到場才離開,也有請友人的女友叫救護車。

但證人表示,當天現場沒有人報案,他在打110報案時,看到袁男車輛從一旁邊巷子開出,擋風玻璃是破碎的狀態,袁男沒有下車,那時救護車也還沒有來。

▲賓士爸寶到案還在醉 坦承撞死人太害怕:直接一把火把車燒了。(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警方將各項鐵證放到袁男面前,他見證據確鑿,終於鬆口坦承肇逃。(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法院一審時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因而致人於死」判有期徒刑5年6個月,另依「現役軍人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而逃逸」判有期徒刑2年,合併執行7年。袁男認為判太重因此上訴。

二審時法官審酌,袁男明知國軍各部隊單位均三令五申嚴禁酒後駕車、酒後駕車對駕駛人自身及一般往來之公眾皆具高度危險性,仍然酒後開車發生交通事故,兼衡袁男審理中坦承犯行,迄未能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因此維持一審有期徒刑7年原判,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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