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指揮市調處、警方查察賄選,其中曾姓里長候選人、李姓市議員候選人張姓樁腳涉嫌投票行賄罪嫌遭聲押。(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地檢署選後仍持續查賄,其中楊梅區曾姓里長候選人涉賄曾被以20萬元交保,檢調後續查出其2名樁腳以現金行賄里民之事實,檢方約談曾姓里長候選人後,認為涉犯投票行賄罪嫌重大,向法院聲押;另張姓樁腳為使李姓市議員候選人當選,在桃園市某餐廳設宴向選民行賄,檢方偵訊後將張姓樁腳依違反選罷法且有串證之虞向院方聲請羈押。
桃於地檢署檢察官盧奕勲指揮桃園市調處、楊梅警分局針對某曾姓里長候選人賄選案件,曾姓被告因賄選案於11月25日經法院裁定20萬元交保,檢調經持續查出,曾姓里長候選人透過謝姓與黃姓樁腳等2人向里民行賄,經通知被告與證人共12人到案,受賄里民繳回7,000元賄款,檢察官訊後諭知謝姓與黃姓樁腳分別以3萬、10萬元交保,同案曾姓里長候選人因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塗又臻昨(16)日指揮桃園市調處、桃園警分局調查張姓樁腳,為求讓桃園市曾姓市議員候選人順利當選,邀集有投票權之多位市民,前往某港式飲茶餐廳無償飲宴,藉以行賄選民。檢調通知張姓樁腳與市民等3人到案,檢察官訊問後,受賄之有投票權人均當庭繳回不法犯罪所得,另張姓樁腳因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行賄罪嫌,因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之虞,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
桃園地檢署指出,今年10月迄今,桃檢檢察官已指揮司法警察發動選舉查察專案行動,傳喚與通知被告及證人733人次,不論是選前賄選或選後交付「後謝」行賄等任何妨害選舉公正行為,絕對嚴查不鬆懈。此外,針對即將於12月25日舉辦之桃園市議會議長、副議長與復興區民代表會主席、副主席選舉,桃檢將強力查緝以遏止不法,並籲請民眾加入檢舉行列,可撥打行動檢舉專線:0937-728793,或免費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轉4)檢舉賄選,檢舉人身分絕對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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