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歲女童屋前玩耍被抓胸!到她家3度伸狼爪 淫姑丈下場曝 

▲▼母女,女孩,傷心,女童。(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花蓮一名姑丈半年內3度猥褻9歲姪女。(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花蓮報導

花蓮一色姑丈阿國(化名)經常到親戚家拜訪,看到還在念小學的9歲姪女小蘋(化名)略有發育,竟起色心,趁沒大人在場時,屢次伸手抓捏小蘋胸部,讓小蘋又驚又怕,到學校向老師求救,全案才曝光。花蓮地院審理,審酌小蘋父親和阿國達成和解,依3個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合併處1年11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國於2019年9、10月到小蘋家拜訪,看小蘋正蹲在屋前空地,和其他小朋友一起玩,竟趁沒其他大人在場時,湊上前蹲在她面前,當眾伸狼爪抓捏小蘋胸部,讓她受驚逃跑。阿國又於隔年2、3月到小蘋家吃飯,見小蘋1人在廚房收碗,明知她刻意閃躲,仍趁機靠近抓捏她胸部,讓小蘋再度驚嚇逃離廚房。

阿國越來越大膽,隔月上門見小蘋獨自在客廳,明知小蘋見到他,就立即拉緊棉被蓋住身體,不願讓他碰觸,仍再強行揉捏小蘋胸部猥褻得逞,直到她跑出客廳才停手。小蘋半年來頻頻受到姑丈騷擾,擔心受怕下將此事告知學校導師,事情才曝光。

花蓮地院審理,法官認為阿國僅有酒駕前科,素行尚屬良好,因一時衝動而萌生強制猥褻犯意,犯後已坦承犯行,且與小蘋父親達成和解,小蘋及小蘋的母親則表示無意見,審酌阿國還須扶養妻子和未成年子女,依3個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合併處1年11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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