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醫療費自付 外籍生來台應先投保醫療險

▲▼教育部大門。(圖/記者許敏溶攝)

▲教育部發文各大專校院通知外籍生確診新冠肺炎治療費用處理原則。(圖/記者許敏溶攝)

記者楊惠琪/台北報導

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明年1月1日起,調整不具全民健康保險身份的非本國籍人士在台期間確診COVID-19,其隔離治療費用須自行負擔。教育部日前函文各大專校院,明年起境外學生來台前,須先在母國先行投保一定效期的醫療及傷害保險,並提醒目前在校的外籍生,未來確診醫療費應自行負擔的處理原則。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2月5日指出,目前所有在台確診COVID-19者的隔離治療費用,不分國籍、身分別,均由政府預算支應,但從明年1月1日起(確診隔離起始日)不具健保身分的非本國籍人士在台期間確診,需自付隔離治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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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近日發文各大專院校,因應明年起境外學生在台確診自費治療暨保險事項,考量境外生搭機來台,長途旅程中仍有感染COVID-19風險,為避免境外生新生入境後即確診須自付醫療費用,但因尚未入學加入學生團體保險或因故無法加入團保,造成經濟負擔,要求各大專校院及華語中心以書面方式提醒境外生依其身分別及來台就學期間等應備妥相關保險證明。

教育部表示,針對新生部分,學校應在錄取通知上告知確診新冠肺炎隔離治療費用相關處理原則,請學生應於母國先行投保自入境當日起一定效期的醫療及傷害保險,投保效期以自入境當日至能銜接學校的學生團體保險或符合加入健保資格時為最低原則,無法適用學生團體保險或加入健保者,應投保自入境當日至離台當日。

至於在校生,教育部要求各校應積極以電郵等方式通知所有在校生確診隔離治療費用相關處理原則,並提醒學生確認是否已加入健保並依規定繳交費用,如有未符合健保加保資格者,應立即協助學生繼續投保學生團體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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