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元大證券董事長的賀鳴珩控訴,繼母留給他繼承的銀行保管箱內,原本裝了許多珠寶、金條,打開來卻是空的。(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曾任元大證券董事長、廣豐家族第二代的賀鳴珩,於湯姓繼母過世後,繼承她放有九克拉鑽戒、金條等財物的保管箱。但賀鳴珩打開保管箱後,卻發現裡面財物不翼而飛,認為是過去常幫繼母處理投資事宜的黃姓女子偷走,堅控黃女竊盜,但台北地檢署根據相關證詞,都無法確認保險箱內有何財物,對黃女處分不起訴,賀鳴珩向法院聲請交付審判,被台北地院駁回。
據了解,賀鳴珩的繼母原本在大陸地區的生活就相當優渥,上個世紀舉家遷徙來台,2010年間,繼母因婚姻關係,收養賀鳴珩當繼子,並於2018年間過世。
賀鳴珩表示,繼母生前和黃女交好,曾委託她幫忙處理投資事宜,並以黃女堂姐的名義向彰銀承租保管箱,存放自己的珠寶等財產,其中包含一只九克拉鑽戒,3枚翡翠、綠寶石鑲鑽戒指,1組鑽石首飾,以及18條金條和美金現鈔20萬。然而繼母過世後,這些保管箱裡的財物卻不翼而飛,應是黃女在繼母過世後侵占保管箱內的財產,不僅如此,黃女還盜賣繼母的405張中華電信股票,擅自提款侵吞378萬元,他認為黃女涉嫌竊盜、詐欺、偽造文書等多項罪名,憤而向警局報案。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黃女涉竊盜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賀鳴珩不服,再向法院聲請交付審判。
全案審理時,顏姓司機證稱,他於2018年偕同印傭依湯母指示打開保管箱,裡面就只剩下高麗人蔘的木盒子和1支原子筆,印傭打給黃女詢問後,黃女承認拿走財物,放在世貿大樓33樓的銀行金庫裡等語。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湯母於生前已自行處分保險箱部分財物,且有將財產贈與晚輩的習慣,還會不時將保管箱財物取出,賀鳴珩僅憑主觀臆測,並無法確定保管箱內還有什麼財物。證人顏姓司機也在賀鳴珩及其家族出資的公司擔任代表人,可見和賀鳴珩有相當信任情誼,更何況世貿中心裡有保管箱的銀行,皆無黃女、湯母等人的承租紀錄。另銀行保險箱監視畫面紀錄也僅保存半年,期間只看到賀鳴珩1人進庫,難認裡面財物有遭到黃女竊盜,因罪嫌不足,駁回賀鳴珩聲請。不過黃女另涉盜賣股票案,正由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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