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不認為雙方有正式婚約,主張男女之間交往互贈財物很正常,拒絕返還金錢。(示意圖/pixabay)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江姓男子與李姓女醫師2020年交往並論及婚嫁,陸續給付34萬元聘金、喜餅錢,約定同年5月步入禮堂。不料,李女拿到錢後,以各種理由延後婚約,還謊稱遇到醫療糾紛,被一狀告上法院,要求返還34萬元。李女雖主張這是交往的零用金,但法官調閱對話紀錄,認定這是訂金,判決全數返還,全案確定。
根據判決書,江男與李女相識15年,2020年1月起正式交往,並論及婚嫁,合意訂立婚約。當時女方幾次在LINE中提到「我是想當5月的美嬌娘」,以此「預支」訂金、喜餅錢,陸續收取男方總計34萬元的款項,卻開始以各種名義推延婚期。
眼見婚期一天天逼近,李女先稱父親住院,必須延至6月中旬,後又以遇到醫療糾紛須賠償200萬元為由,再次延後婚約,並請求男方匯款援助。不過,江男這次起疑,查證後戳破謊言,怎料女方為了圓謊,又虛構是院外醫療糾紛,以此圓謊。
江男心灰意冷,認為李女根本無意履行婚約,要求返還34萬元聘金,怎料對方稱這些錢是「生活零用金」、已經花用完畢,氣得他怒告李女詐欺,導致女方帳戶一度變成警示帳戶。檢方偵辦後,對李女處分不起訴,因此男方改提民事訴訟,要求女方返還婚約贈與物。
李女出庭時主張,男女交往期間互贈財物是正常行為,34萬元都花在保養品、平板、衣服等治裝費,屬於生活花費與零用金。再者,雙方認識15年以上,男方多次到自家作客、出席家庭聚會,從未向她父母提親,而且她也沒說不嫁,只是說延期到8月底。
李女認為,男方事後語出恐嚇,又報警提告詐欺,還在未掛號情況下闖入診間質問,不僅有悔婚之意,還導致她形象破裂、身敗名裂、工作不保,因此罹患重鬱症多次就醫。她主張,雙方還是男女朋友交往關係,還無正式婚約,而且婚姻是終生大事,不能兒戲,她也還不想婚,法院不能以LINE對話中的情話來認定訂婚。
不過,法官審視雙方LINE對話紀錄,發現女方一再提到「可以抵喜餅好嗎?我是想當5月的美嬌娘」、「夫妻本來就是同林鳥。這次你幫忙之後我處理。包吃包睡還有包生如何」、「我爸說可以結婚了」、「聘金喜餅到好250K就好,含蜜月旅遊」、「如果可以先處理50K。跪謝。再從聘金扣。我再處理剩下50K先訂喜餅送人了」。
另外,當男方提及「寶貝我是不是給妳總共14萬了,所以剩16囉?」、「妳不是說妳阿爸要贊助我們婚秘跟婚紗嗎,那我要出那4萬喔?」李女也未否認,還回說「廢話,用40K換300K你不要嗎?」若往回追溯最早的那句「當5月的美嬌娘」,足認雙方早在同年2月7日合意訂立婚約,男方也是基於婚約才贈與34萬元。
法官認為,李女一再否認兩方有婚約存在,顯見其沒有實現婚約的意願,且以婚約為由取得金錢後,又稱是生活費、用於生活支出等,已破壞雙方之間信任基礎,因此男方主張解除婚約,自屬有據,一審判決李女應返還聘金。
本月12日,法院駁回李女上訴,全案確定,不得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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