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警二分局民權派出所員警李曉薇、陳俊廷、陳俊安,幫呂姓婦人尋回內裝有現金的信封袋,呂婦十分感激。(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警察先生,我的錢遺失不見了!台南警二分局民權所18日下午3時許有一婦人報案,直說她騎乘機車外出,回家發現裝著現金的信封袋竟不翼而飛,員警立即依報案人陳述的時間、地點附近沿途找尋,最後花了半小時的時間就神速在路旁幫她尋回。
市警二分局民權派出所員警李曉薇、陳俊廷、陳俊安,18日下午3時許接獲一名焦急的呂姓婦人報案稱,當天騎機車外出購物,怎料返家途中放在口袋內裝有現金的信封袋竟不見了,信封袋內有現金4100元,是她的生活費,如今把錢遺失了,恐影響她的生活,心急之下趕緊報警尋求協助。
民權所員警李曉薇、陳俊廷先安撫呂婦緊張情緒,並耐心詢問有無印象將錢遺失在哪裡,或是曾去過哪些地方,呂婦表示她經過永福路在永福國小附近時,因寒風天冷從口袋內拿出口罩,員警立刻沿永福路及永福國小附近仔細尋覓,並詢問查訪沿線店家及住戶,最後花不到半小時的時間,就在永福國小旁邊巷內的變電箱發現呂婦所遺失的信封袋,但袋內已無現金,員警現場調閱監視器時,在永福國小旁的巷口地上發現新台幣4100元,警方便將掉落的鈔票撿齊,最後一毛不少,並在確認為呂婦所遺失的現金後,依規定發還給呂婦領回。
呂婦領回現金時,感激得數度直呼「好家在!」,並表示要不是警方幫忙,根本找不到遺失的現金,很感謝警方積極地協尋,能在短時間內就找回,幫她解決大麻煩,不然恐怕這個月就會很難過了。
市警二分局表示,員警對於幫助呂婦找回現金也感到十分高興,最後仍不忘叮嚀呂婦貴重財物要妥善保管,才不會再發生這樣的狀況,失而復得的呂婦喜極而泣,頻頻向警方點頭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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