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車廂緊貼OL狂頂 噁男反嗆「被醜女碰到下面」代價出爐

▲▼中華電信首度將北捷板南線車廂變身成「5G順穩快車廂戰隊」,上車的玩家掃描車廂中「順穩快小戴大挑戰」,讓代言人羽球球后小戴陪你搭北捷(業配)!(圖/記者湯興漢攝)

▲台北吳姓男子在捷運車廂性騷擾OL,挨告反控對方挾怨報復。(資料照/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一吳姓男子趁上班時段捷運車廂人潮擁擠,緊貼背對他的妙齡女子小香(化名),用下體磨蹭她臀部後挨告。吳男辯稱,是小香將他逼到車門邊,碰到他大腿內側和胸部,讓他感覺很不舒服,因他怒罵她「醜女」,小香挾怨報復才提告,不過一審法官不採信他的說詞,依性騷擾罪,處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吳男不滿判決,一路上訴到三審,仍被駁回,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吳男於去年1月20日上班時間,從捷運龍山寺站搭乘板南線列車,趁車廂人潮擁擠,緊貼在身材嬌小的OL小香背後,以下體磨蹭她的臀部。小香轉身質問吳男為何騷擾她,並拿出手機拍攝,吳男害怕長相被公布在網路上,只好和小香一同去找警察,但一見到警察,吳男卻反咬小香「長那什麼樣子」,還恐嚇說要告她,讓小香心生恐懼,事後在筆記本寫下被騷擾的過程,傾訴「人心真的很可怕,好像地獄的化身」等心情。

全案審理時,吳男辯稱是小香的包包勾到他,他推開包包時,小香轉過來,將他擠到車門邊,她的手碰到他的大腿內側2次,她的上半身也碰到他的胸部10秒,讓他感覺非常不舒服,因他有罵她「醜女」,小香才發飆告他性騷擾,根本是挾怨報復。

一審法官認為,吳男證述有矛盾之處,而小香證述前後一致,也與監視器畫面相符,且案發後書寫心情記事時,情緒依舊充滿氣憤及委屈,判吳男犯行屬實,依性騷擾罪,處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吳男不滿判決,再上訴到二、三審,都被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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