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團不滿檢調搜索高虹安 一張圖看立院20年被搜索13次

▲▼檢調搜索高虹安辦公室 帶走辦公室主任陳奐宇。(圖/記者屠惠剛攝)

▲檢調上周搜索高虹安辦公室,帶走辦公室主任陳奐宇。(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民眾黨立委高虹安國會辦公室上周遭檢調搜索,民眾黨團19日舉行記者會抗議,要求立法院長游錫堃維護國會尊嚴,別破壞憲政體制。不過,游錫堃透過臉書貼出資料,詳列自2000年以來立院過去處理的13個案例,以說明事情真相,並備註依例搜索前以電話通知立法院。

民眾黨團今天上午舉行記者會質疑,檢調15日搜索高虹安的國會辦公室,在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的原則之下,檢調在院會期間到立院搜索茲事體大,質疑游錫堃第一時間稱在簽呈寫下「依法辦理」,而後北檢說明僅電話告知,是說法不一。

對此,游錫堃今天透過臉書表示,有關「高虹安委員案」,檢察官進入立法院搜索乙事,引起各方賢達關注,非常謝謝大家提供寶貴意見,為說明事情真相,兹將立法院過去處理的案例提供如表格,敬請各界多多指教。

游錫堃並貼出一張「歷年搜索立法院案例」表格,其中詳列2000年以來立法院處理的13個案例,包括本屆國會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牽涉的SOGO案,以及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並備註《刑事訴訟法》第149條規定,「在政府機關、軍營、軍艦或軍事上秘密處所內行搜索或扣押者,應通知該管長官或可為其代表之人在場」,指出「依例搜索前電話通知立法院」。

實際上,游錫堃上周接受媒體訪問時就說明指,12月9日他有批示檢方索取資料的公文,在簽呈下寫上「依法辦理」;至於檢調搜索辦公室是否需要簽呈,或者只需要告知,游當時表示,那個沒有,北檢搜索是由秘書長通知。意即簽呈與檢調搜索是兩件事情,檢調搜索援例只需告知。

▼歷年搜索立法院案例。(圖/翻攝自Facebook/游錫堃)

▲▼歷年搜索立法院案例。(圖/翻攝自Facebook/游錫堃)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