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師帶女大生摩鐵休息3度性侵 一二審重判8年...民事竟免賠!

▲▼示意圖,性侵,情感,絕望,男孩,挫折,暴力,家暴,恐懼,情緒,暗,害怕,強姦,社會。(圖/123RF)

▲狼師涉嫌對女大生性侵。(示意圖/123RF)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助理教授阿聰(化名)迷戀校花級女大生小菁(化名),告白被拒後,竟2度載她到旅館強壓性侵,甚至還在車上指侵她。小菁事後發現阿聰也邀約其他女學生,怕有其他人受害,鼓起勇氣通報學校,讓狼師惡行曝光,此案一、二審都依強制性交罪重判阿聰8年徒刑,但民事部分則判阿聰免賠。

判決指出,助理教授阿聰已婚有小孩,卻對他必修課上的女學生小菁有好感,藉著邀請她擔任助教、參加學科相關競賽時趁機親近,還頻頻用訊息向小菁示愛,但多次被拒絕。

阿聰告白失敗後,於2019年6月25日晚上10點多,以想和小菁聊聊為由邀約出門,開車載小菁到墾丁的汽車旅館,見小菁不願意下車,阿聰表示自己上全天課很累,一再保證「不會對妳怎樣」,結果等2人一進房,阿聰馬上強吻、撫摸小菁,要小菁「放鬆好好享受、讓我做妳的男人」,性侵得逞。

過了5天同樣在晚上10點多,阿聰又以「想講清楚在墾丁發生的事情」為由再次邀約,小菁因擔心必修學分會被阿聰當掉,只好同意上車,結果又被載到汽車旅館性侵,小菁因抵抗無效,內心已絕望「當時我覺得我很白痴、又被騙,我想說他趕快用一用,我明天早上就可以走了」。

▲桃園市柯姓男子假借「濟公師父乩身」,揚言幫女子去除嬰靈為由,由妻子相邀騙至摩鐵做法趁機逼女子就範性侵得逞。(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狼師涉嫌對女大生性侵。(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阿聰得逞2次後仍糾纏不休,又於7月29日晚上7點多,以想送禮物給小菁為由,表示「送完禮物後就不會再打擾妳」,將小菁載到美術館停車場內,在車上對小菁強吻、撫胸,並指侵得逞。

事後小菁因害怕學業受影響,也怕會被其他人議論,本想隱忍算了,卻發現阿聰也多次邀約外校及同校女學生,擔心有其他女生像她一樣受害,因「不想當共犯」,鼓起勇氣向輔導室求助,狼師惡行才曝光。

全案審理時,阿聰雖辯稱會到旅館上床,第1次他沒有強制、第2次小菁也同意等語,但法官查驗小菁的手機訊息,發現小菁事後向朋友哭訴「我被騙去的」、「我們原本討論程式的東西,後來不知道為什麼就到屏東了」「老師說他疲勞駕駛很危險,要先休息一下,我以為是路邊休息,沒想到直接開去旅館」,並自責說「就我智障啊」、「他是老師啊,我不想讓學校都知道」、「我們是師生關係,而且老師又跟我爸差不多大根本不可能」、「真的噁心」。

法官也查驗2人訊息,發現阿聰多次單方面對小菁示愛,不但誇獎小菁是「校花等級的」,而且不願接受小菁拒絕,稱「妳不覺得自此拒絕我開始,每天都在下雨嗎」、「就是只愛妳一個」;發生性侵後,小菁也曾傳訊息給阿聰說:「老師其實你當初碰我我真的很受傷」,阿聰也回說「我錯了」。

法官檢視相關證據,認為小菁並無與阿聰交往之意,還多次拒絕,阿聰卻罔顧教師倫理,強行對她性交3次,且犯後未見悔意,依強制性交罪合併處阿聰8年徒刑,案經上訴到高雄高分院仍維持一審判決,全案還可上訴。

小菁另提民事賠償,但法官採信阿聰的說法,認為是兩人的情感糾葛,沒有違反小菁的意願,判阿聰免賠,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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