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度汽機車汽燃費仍有12億元欠款尚未繳納。(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93.5萬輛還沒繳汽燃費汽機車主留意!公路總局表示,針對尚未繳納汽燃費車輛,已寄出催繳通知單,補繳期至112年1月3日止,若預期未繳,將開罰3百到3千元外,還將移送強制執行。
今(111)年度汽燃費已經開徵,公路總局監理組長魏武盛表示,截至111年12月19日為止,111年自用汽機車汽燃費徵收率97.42%、已徵總金額為460億579萬3,385元,徵收率相較110年增加0.12%,徵收金額增加5億餘元,徵收率創下新高。不過迄今仍有93萬5,948輛車輛尚未繳納,未繳金額約12億餘元。
公路總局表示,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於每年7月開徵,營業車則於3月、6月、9月及12月分季開徵,對於未依期限繳納之車主,公路總局所屬監理機關已寄出催繳通知書,補繳期限至112年1月3日止,逾期未繳納,除依《公路法》第75條處以罰鍰300元至3,000元外,所欠費額後續將移送強制執行。
公路總局提醒,收到催繳通知書可持單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臨櫃繳納,或透過電話語音、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一卡通MONEY、嗶嗶繳、橘子支付、蝦皮購物、街口支付、悠遊付、永豐銀行、元大行動等APP,免出門就能線上繳納。
若民眾沒有收到催繳通知書,又不確定車輛是否已繳納汽燃費,除了向監理機關洽詢外,也能透過「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即時查詢,或於超商使用多媒體設備查詢、補單及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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