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升降設備補助延長至115年!新北28新措施 明年1/1陸續上路

▲▼停機車,側柱,機車停車格。(圖/記者鄺郁庭攝)

▲新北市明年起預增停車格。(資料圖/記者鄺郁庭攝)

記者崔至雲/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於112年1月1日起陸續實施28項新措施,其中包括五層樓以下集合住宅增設升降設備補助及獎助方案,延長至115年12月31日;8層樓以上,未達16層樓集合住宅必須每3年辦理一次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未依規定申報者,將面臨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

有關福利及補助方面,新北市研考會表示,1月起調整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資格審核標準,預期可嘉惠更多的家庭獲得相關福利保障;增列設籍新北55-65歲且經社會局核定為低收入戶原住民長者為本市醫療補助計畫第五類補助對象;五層樓以下集合住宅增設昇降設備補助及獎助示範方案延長至115年12月31日,最高可申請360萬元補助;設籍本市市民及其配偶婚後孕前健康檢查,新增女性披衣菌抗體及甲狀腺刺激素2項檢查,民眾可多加利用。

在提升交通便利及安全方面,新北市研考會指出,3月至5月將陸續啟用中和區佳和公園、新店區綠湖公園及板橋區五權公園等3處公園地下停車場,共可提供988格汽車停車位及197格機車停車位,有效紓解當地停車需求;新北維生道路共260處路口將於3月完成安裝不斷電系統(UPS)設備,當發生斷電時可提供3小時緊急電力,保持交通號誌不間斷運作,以維持救災動線行車秩序及路口通行安全。

新北市研考會近一步針對維護居住安全方面表示,1月起新北8層樓以上,未達16層樓集合住宅必須每3年辦理一次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未依規定申報者,將面臨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新北市政府處理防災型建築鑑定作業要點」修正第4點,放寬申請人資格,不限制擔任申請人之都市更新會核准立案時間點,且針對完成鑑定,但本府未有檔管資料或未有高氯離子數據案件可重新申請鑑定,鑑定受理期間延長至116年12月31日止,以增加住戶溝通協調時間。

另,配合中央政策推行,新北自1月1日起,取消公共及準公共化托育費用補助及未滿5歲育兒津貼排富限制,減輕家長育兒經濟負擔;修正「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擴大補助項目,並調高部分補助項目金額;因應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房屋稅、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權益變動,請民眾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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