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經發局長陳凱凌涉嫌貪污案,被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台南市調查處傳喚搜索,查扣現金等證物。(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今年3月接獲台南市政府經發局長陳凱凌涉嫌貪污情資,地檢署分案後,由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指揮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偵辦,並於21日上午前往陳凱凌住處等6處所進行搜索,並將陳凱凌等人約談到案,查扣現金共30萬元及工程公司名片等證物,全案由檢察官偵訊調查釐清案情中。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許嘉龍指出,專案小組經過多月來的蒐證及詢問相關證人,認被告陳凱凌局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同法第6條之1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於日前向台南地院聲請搜索票獲准,於12月21日上午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持搜索票搜索與局長陳凱凌相關的6個處所,在其居所查扣現金新台幣20萬元、牛皮紙袋裝有10萬元現金及某工程公司之名片1張等證物,並帶回局長陳凱凌及相關證人2人進行偵訊,以釐清相關案情,全案由檢調調查偵辦中。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