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陷低潮…神棍誆「體內有鬼的穢物」須作法 摩鐵性侵下場曝

▲桃園市吳姓男子分別在前年5月與去年9月間,邀約某女子在酒吧喝酒,趁其酒醉意識不清後載至摩鐵性侵得逞。(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神棍哄騙女子被鬼纏身須作法解決,女子信以為真慘遭性侵。(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資真/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曾姓男子聽聞女子小芬(化名)諸事不順,佯稱對方遭鬼纏身,體內留有鬼的穢物,須靠「作法」解決,哄騙小芬到旅館發生關係,桃園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8月,民事部分須賠償47萬6688元。

判決指出,2020年8月初,曾男透過孔姓友人認識小芬,得知她正處低潮期,心情十分低落,認為有機可乘,謊稱小芬遭鬼纏身,體內有鬼遺留的穢物,作法就能化解,使小芬信以為真,應約前往旅館「淨身」。

8月10日,小芬抵達汽車旅館後,曾男指示她以衣物遮蓋雙眼躺在床上,恫稱過程中不得取下衣物,也不能發出聲音,以免有生命危險,小芬不得已聽從,最終遭曾男性侵得逞,事後小芬驚覺有異,決定報警處理。

刑事部分,一、二審曾男皆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8月;民事部分,小芬主張身體、健康及貞操權遭侵害,致使她受有精神上折磨,向曾男求償醫藥費、不能工作之薪資損失、精神慰撫金等共70萬元。

桃園地院審酌小芬經醫師診斷,的確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使其身心受創難以彌平,醫藥費、薪資損失因有資料為證,全額賠償,另精神慰撫金酌減至40萬元,曾男一共須賠償47萬6688元給小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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