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15歲姊弟戀不甘分手 高雄男爬窗上3樓求見面...失足墜落!

記者賴文萱/高雄報導

高雄楠梓區一名23歲陳姓男子疑似與38歲鄭姓女友談判復合,自行爬上女友在高楠公路上住處3樓陽台,突然不慎墜至1樓。警消獲報到場救護,所幸陳男意識清楚,無明顯外傷,後由父親及鄭女陪同送往醫院治療,目前無生命危險。

▲▼差15歲姐弟戀不甘分手!高雄23歲男爬窗上3樓失足墜樓。(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差15歲姐弟戀不甘分手!高雄23歲男爬窗上3樓失足墜樓。(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這起事故發生在20日晚間18時許,陳男因不甘分手,前往鄭女住處洽談,不過鄭女不願應門,陳男竟然就從該棟大樓1樓爬至3樓窗戶,過程中不知何故,不慎墜落1樓。

▲▼差15歲姐弟戀不甘分手!高雄23歲男爬窗上3樓失足墜樓。(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高雄23歲男爬窗上3樓求復合,不慎失足墜樓,所幸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據了解,陳男與鄭女去年透過網路認識,雙方交往後,鄭女認為彼此個性不合及意見分歧有意疏離,但陳男不願分手。另鄭女不願聲請保護令,警方則依規定通報家暴,由社政機關接續處理。

楠梓警表示,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遇到恐怖情人、分手暴力的時候,不論是否同居或雙方已經分手,只要兩人以情感或性行為為基礎,發展親密的社會互動關係,年滿16歲的被害人,ㄧ旦遭受對方施以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就可以向警方請求協助、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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