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羅東鎮長吳秋齡辦桌送紅酒賄選起訴 宜檢提當選無效之訴

▲▼             。(圖/記者游芳男翻攝)

▲羅東鎮長吳秋齡音招待飲宴及贈送紅酒涉嫌賄選。(圖/記者游芳男翻攝)

記者游芳男、劉人豪/宜蘭報導

宜蘭地檢署查出,羅東鎮長吳秋齡在選舉期間,涉嫌和朱姓民政課課長及邱姓民政課人員,透過招待飲宴及贈送紅酒涉嫌賄選,今(22日)除將三人起訴,也向法院對吳秋齡提出當選無效之訴。

宜檢表示,2022年3月20日在金門餐廳,由羅東鎮公所民政課援例辦理之「111年度志工團體年終業務檢討會暨歲末聯歡活動」出席桌數55桌,較原定預估之桌數少(預估71桌,其中包括預備桌6桌),朱課長向吳秋齡報告該活動尚有剩餘桌次可使用。

吳秋齡為尋求選舉時能順利當選連任羅東鎮長,指示部屬將剩餘桌數,於2022年3月30日,在金門餐廳宴請非屬志工團體,且大多數會員具有羅東鎮長選舉投票權及影響力之羅東鎮家長會長聯誼會成員及鎮內中小學校長。餐會中吳秋齡亦向與會人員拜票尋求支持連任,餐會結束時,吳秋齡親自於餐廳門口,贈送與會者每人1瓶「Shaka islands 羣島水果紅酒」(價值約980元)。吳秋齡涉犯選罷法之投票行賄罪嫌,檢察官偵查終結提起公訴,並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另邱姓民政課人員、朱課長為能符合該活動採購案為一次性履約之規定,及為符合出席餐會者需屬111年度志工團體身分,並方便驗收及核銷能順利如期完成,先由邱姓民政課人員在公文書上,將「履約期限」及「完成履約日期」均虛偽記載「111年3月20日」,「契約金額」新台幣26萬5500元整,驗收經過部分登載「主驗人於本採購案活動中驗收,桌數計59桌,廠商如期依合約履行完成」,驗收結果部分點選「與契約、圖說、貨樣規定相符」,並在「記錄」及「協驗人員」2欄位簽名,再交由朱課長在「主驗」欄位簽名。涉犯刑法第213條之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一併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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