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選後查賄不停歇,今(22)日再提妨害投票等2件案件起訴,並向法院提起6件當選人當選無效之訴。(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地檢署查察賄選沒有因九合一選舉已落幕而停歇,今(22)日針對2起案件起訴,另提包括復興區黃姓代表當選人與5名里長當選人共6人當選無效之訴。桃檢強調,為使不正選舉者不得享有當選結果,對於不法當選當事人、家屬、親友、樁腳或競選團隊成員之賄選行為,均屬當選人之共同行為,除就違反選罷法之行賄罪嫌起訴外,並對當選人依法提出民事當選無效之訴。
桃檢指出,檢察官查察賄選,選後起訴包括八德區王姓里長當選人,涉犯選罷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嫌,龍潭區江姓里長當選人涉有刑法第146條第2項妨害投票正確罪嫌,檢方提起公訴。
另外,檢方查出桃園市復興區第一選舉區黃姓區民代表、大園區張姓里長、八德區王姓里長、楊梅區曾姓里長等4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嫌,大園區陳姓里長與龍潭區江姓里長等2人涉有刑法第146條第2項妨害投票正確罪嫌,檢方於今天向桃園地院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
桃檢強調,為使不正選舉者不得享有當選結果,檢方對於不法當選當事人、家屬、親友、樁腳或競選團隊成員之賄選行為,凡有共同參與、授意或同意等不違背其本意等情形,均屬當選人之共同賄選行為,檢方除就違反選罷法之行賄罪嫌起訴之外,並對當選人依法提出民事當選無效之訴,以落實「公平選舉、杜絕不法」之查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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