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兩岸匯差非法套利32億 王永慶女婿外孫認罪...二度被查結果曝

▲▼ 大眾投控董事長簡明仁。(圖/記者劉昌松攝)

▲大眾全球投資控股公司董事長簡明仁。(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台塑集團已故創辦人王永慶的女婿、大眾全球投資控股公司董事長簡明仁,涉與兒子簡民智以旗下公司做假交易,再持信用狀向銀行融資,藉此套利上億美元。台北地檢署偵辦認為簡氏父子將錢用於集團營運沒私用,貸款也依約還錢,將認罪的簡氏父子與3名員工依偽造文書罪均緩起訴,經高檢署發回續查有無另涉《商業會計法》情事,檢方重新偵辦後,今維持先前的罪名與緩起訴條件,5人共須支付國庫1620萬元。

簡明仁的妻子王雪齡是王永慶二房太太楊嬌的二女兒,簡明仁回台和朋友創辦的大眾控股公司前身大眾電腦公司,早年已將製造重心移往對岸,並在當地成立子公司三希科技集團自任董事長,三希集團從1998年起在廣州投資、2005年曾名列中國外企投資500強的大公司,旗下有多家大眾投控的孫公司,包括設於英屬開曼群島、英屬維京群島(BVI)的境外公司。

由於大陸當局嚴格管制外匯,且人民幣對美元長期處於升值趨勢,大陸台商多會把當地公司資產質押給大陸銀行,取得境外公司擔保後,再利用OBU帳戶(Offshore Banking Unit,須以境外公司名義開設的國內銀行帳戶),回台灣貸款並享有租稅優惠,只要懂得這種「內保(大陸銀行信用狀擔保)外貸(境外公司申請押匯貸款)」手法,就有同時賺取利差與匯差的空間。

檢方偵辦發現,簡明仁與兼任大眾投控總經理與三希集團副董事長的次子簡民智,經三希集團財務長趙幸芳提議前述套利模式,覺得可行,同意在三希集團內部操作,由大陸孫公司跟三希BVI公司簽訂鉅額採購契約,持向大陸地區銀行申請開立信用狀取得後,再由三希BVI公司以信用狀與買賣合約,透過OBU向台灣的銀行辦理押匯融資。

檢方查明,三希孫公司採購進貨的實際賣方根本不是三希BVI公司,這些交易文件都是造假的,卻從2011年起,向台灣多家銀行貸得共上億美元、折合台幣約32億元,簡明仁、簡民智、趙幸芳與經手文件的會計主管廖恒逸、財務人員李惠玲2名到案都認罪。

檢方認為三希集團依約還款,沒有銀行承受呆帳損失,簡氏父子套利目的是提高集團獲利、並非謀求私利,因此認定5人均涉犯偽造文書罪嫌、准許各緩起訴處分1年,條件是簡明仁須支付國庫800萬元,簡民智500萬元,趙幸芳200萬元,廖恒逸與李惠玲各70萬、50萬元。

不過檢方依職權送高檢署再議後,高檢署沒推翻檢方未起訴簡氏父子等人涉犯《證券交易法》或《銀行法》的見解但要求釐清本案有無涉犯《商業會計法》的疑問、發回續查。檢方重新偵辦後,確認涉及套利的三希集團BVI公司,在台灣都沒設立分公司,此部分罪嫌不足,今維持前次的緩起訴處分罪名與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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