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子不滿鄰居放音樂害他失眠,氣得放火燒了他家。(示意圖/123RF)
記者黃資真/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李姓男子因不滿陳姓鄰居播音樂太大聲,一把火燒了他家,結果火勢變大延燒隔壁4棟樓,所幸住戶們即時逃出,未釀成嚴重傷亡。一、二審依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判處李男5年。
判決書指出,2019年11月13日深夜,李男覺得陳姓鄰居音響音量開太大聲,影響他的睡眠,氣沖沖跑去找陳男反應,陳男卻置之不理,隔天下午2時許,李趁陳不在家時,點燃陳家門口前堆放的大量回收物,火勢迅速燃燒,甚至波及旁邊的4棟民宅,住戶見濃煙、火舌四竄,陸續倉皇逃出,所幸未釀成死傷。
應訊時,李辯稱案發前沒有向鄰居反應過音樂問題,因為他習慣拿紙杯當作菸灰缸,火災當天他把回收物拿去丟時可能菸蒂未熄滅才導致意外發生。
但法院勘驗監視器畫面,李當時手持大片不明物品、將之撕成兩片,之後放置在回收物上,2秒後該處隨即出現白煙,進而冒出火焰,與菸蒂未完全熄滅而蓄熱慢慢引燃的情形不同。
事後李也在偵訊時改口,因為鄰居放音樂太大聲,害他失眠睡不著,從晚上忍到隔天中午,才氣得去縱火,也表示「這件事他會負責」,但審理時又翻供否認犯行。
一審法官認為,李僅因細故即對他人所居住宅放火,枉顧放火行為可能危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賠償,判處5年;案經上訴二審,法官認為其上訴無理由,予以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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