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9家壽險業公告資產重分類。(資料照/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為了挽救淨值下跌,我國已9家壽險公司進行資產重分類,分別是南山人壽、國泰人壽、台灣人壽、新光人壽、保誠人壽、中國人壽、三商美邦、第一金人壽、富邦人壽。
今年壽險業海外投資債券占比超過7成,受聯準會暴力式升息影響,債市大跌,按照國計會計準則需依「公允價值」(相當於市價)計算潛在損失,不少公司淨值因而大減,累計蒸發上兆元,甚至要跌破金管會監理門檻淨值比3%紅線。
因此,金管會同意壽險業以接軌IFRS 9,可依規定將金融資產分類到PL(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OCI(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或AC(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項下,也就是將資產改列長期持有不易處分部位,讓業者稍微解除淨值風暴。
富邦金近日深夜代子公司富邦人壽公告,將自明 (2023) 年1月1日起資產重分類,成為第9家為淨值力挽狂瀾的壽險業,若用9月底財報試算,淨值可提升約819億元(加計韓國子公司是829億元),淨值比將達到6.56%。
我國已第9家壽險業者啟動資產重分類,但有專家認為,長期來看此舉治標不治本。
東華大學新經濟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陳松興指出,保險業其實「已昨是今非」,因為本來就要提早接軌IFRS 17,讓資產負債面能反映真實,IFRS 17接軌晚國際3年這決定其實已讓事件本末倒置,現在業界都很擔心資產重分類恐有「集體美化財報之實,背後救金控股價之虞」。
另外,升息腳步未止,大型壽險公司恐怕難有配息能力,日前保險局已發函要求,重分類債券的跌價缺口扣除其他權益正值,要全數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足者隔年再提一次,再不夠就繼續增提,換言之,若債券價值一直沒回升,大型壽險恐難上繳股利。
日前南山人壽、國泰人壽、台灣人壽、新光人壽及中國人壽5家壽險公司因未依規定時限公告資產重分類,遭金管會合計開罰408萬元,其中,南山人壽被罰最重,原因是遲遲未補公告,延遲約70天的公告也在近日補上。
南山人壽表示,為因應近2年以來全球疫情造成供應鏈中斷及俄烏戰爭等因素推升全球通膨壓力,以致年利率大幅彈升,彈升幅度已屬國際保險資本標準(ICS)定義的極端情境,公司已於111年10月1日重分類所有受影響之金融資產,重分類日後帳列合併權益金額較111年9月30日增加3,265億元,淨值比由原-0.83%增加至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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