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女遭學妹哥哥性侵 暗示他女友又被嗆「讓妳死得很難看」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高雄潘姓水泥工透過妹妹認識當時就讀國中的芯芯(化名),2020年7月間他假裝想要參觀房間,尾隨芯芯回家之後,隨即伸出狼爪性侵得逞,事後還傳訊息威脅「讓妳死得很難看」、「08(意指老子)以後看到妳,08就打一次」。潘男一審被依兩罪分別判處7年8個月、4個月有期徒刑,他不滿提出上訴,性侵部分被高雄高分院改判處7年4個月,恐嚇部分則被裁定駁回。

▲桃園市湯姓男子2020年12月間見鄰居有身障女子獨自徘徊,竟趁機叫進屋內脫去衣褲性侵,剛好被女子母親開門撞見當場飆罵「你在幹什麼?」(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芯芯遭到學妹的哥哥性侵。(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潘男的妹妹和芯芯就讀同一所國中,芯芯是學姐,兩人結識之後,他在2020年7月17日趁著朋友聚會結束,假裝想要參觀芯芯的房間,跟著回家之後,一進入房間就伸手摀住女方的嘴,強行性侵得逞。

芯芯雖然不斷用腳踢牆求救,無奈同住的祖母並未發現異狀。事後潘男發現芯芯試圖向他的女友暗示受到性侵,竟透過臉書傳訊息恐嚇,「X你媽的,現在是三小」、「08以後看到妳,08就打一次」、「妳說到最好要他X給我做到,不然我絕對讓妳死得很難看」。

芯芯不甘受辱,決定在朋友的陪同下報警,並前往醫院驗傷。一審時,潘男辯稱,是芯芯自行脫衣,再跨坐到自己身上,兩人屬於合意性交,但並未獲得法官採信,最終被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處7年8個月,再依對少年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後者可易科罰金12萬元。

潘男不服判決結果提出上訴,全案來到高雄高分院,合議庭依舊認定該案件屬於性侵,而非合意性交,但考量到他終於坦承犯行,也願意和解(打算出監後慢慢償還,不過沒有提出具體的賠償方案,芯芯拒絕接受),於是改判處7年4個月有期徒刑,這部分仍可上訴。恐嚇的部分,合議庭則裁定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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