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新北1名黃姓男子今年酒後與1名劉姓酒友共乘計程車先送劉男回家,卻在抵達後涉把劉男揍得鼻青臉腫、拖下車丟包在對方所住社區門前,劉男送醫傷重不治,黃男到案坦承因分攤600元車資糾紛而互毆,但否認打死對方,指對方可能死於酒精中毒或生前多重慢性疾病,台北地院審理不採信黃的辯詞,今依傷害致死罪判刑7年4月,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今年(2022年)1月4日凌晨,黃男(66歲)和劉男(66歲)等人喝完酒,與劉男共乘計程車先送劉男回新北市新店區住處,途中2人在車內為了600元車資如何分攤而吵架,黃男涉揮拳痛毆劉男頭臉,抵達劉男所住社區門前,黃男將劉男拖下車丟包在社區車道口,逕自上車回中和區住處。
社區警衛發現劉男倒地昏迷,打119報警送醫,劉男經急救後仍傷重不治。黃男被檢警循線查獲,檢方訊後認為黃男不爽劉男拒絕分攤600元車資而動粗,依殺人罪嫌聲請羈押,法官裁定交保10萬元並限制住居、且不得接觸證人,檢方後來起訴黃男涉犯傷害致死罪嫌。
▲黃男跟劉男同桌暢飲,卻為分攤搭小黃的車資而互毆。(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com)
患有失智症的黃男承認對劉男動粗,但否認意圖殺人或傷害致死,辯稱當時2人都喝醉,劉男到家不肯下車,他把劉男拖下車後,告訴社區警衛才上車離開,沒想到對方的傷勢嚴重到丟掉性命,他雖打傷對方頭部,但驗屍沒發現顱內出血,對方可能死於酒精性中毒或自身慢性病。黃男還主張事發前不認識劉男、劉男主動來併桌喝酒。
資深法醫蕭開平受託鑑定並出庭作證,以解剖照片解說劉男遺體腦部有舊傷、不是遭黃男毆打而出血,劉男遺體抽血驗出極高的酒精濃度,研判劉男「若喝完酒平安到家,應該可以存活」,但遭打傷頭臉流血後,可能因口腔癌開過刀影響吞嚥,被自己的血嗆到。
黃男雖提出50萬元賠償和解方案,但劉男家屬不接受,雙方調解破局,法官認定黃男無殺人犯意,但傷害行為造成劉男失去寶貴生命,今依傷害致死罪判黃男7年4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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