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士砲長要女兵到偏僻處打掃,卻色心大起強拖她至廢棄庫房性侵,而他剩半年即可退休,因此醜事慘遭拔除軍職。(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蔡怡萍/連江報導
一名投身軍旅21年的馬祖混砲連上士砲長,在輪值擔任值星官時,指示一名女士兵到營區偏僻道路打掃,再表示該區會有空拍機行經、要她進入草叢躲避,沒想到卻獸性大發、將她拖進廢棄庫房性侵得逞,女兵哭著回到營區,排長見她身上有泥土、還被叮得全身包,驚覺有異獲悉上情。法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處狼上士有期徒刑2年,因後來賠償女兵獲得調解,緩刑5年。
判決指出,該男原在連江縣某部隊擔任部隊混砲連上士砲長,2021年9月3日上午,他擔任假日值星官時,指派一名女士兵到營區觀景台附近、人煙稀少的道路打掃,並說該區會有空拍機出沒,軍人應該要閃躲以免被發現,要女兵到草叢內躲藏。
上士見四下無人,竟將女兵強拉至廢棄庫房內,突然強行舔親,並全身上下胡亂揉捏,不顧女兵拒絕「我覺得這樣不好、不要」性侵得逞。
遭凌辱的女兵返回部隊時,剛好遇到排長,她緊急攔下並表示有事報告,排長見女兵衣物有雜草、泥屑,手臂還有大量蚊蟲叮咬紅腫的痕跡,察覺狀況不對,女兵才崩潰大哭陳述遭受惡行。
上士接受調查時,對犯行直接坦承,遭到國防部發函撤職,他向法官表示原本剩下半年即可退伍,事後相當懊悔,並向女兵道歉,寫下悔過書,在積極調解下與女兵成立賠償,女兵同意給予緩刑的機會,也未再推免卸責。
法院審結,認為他身為上士砲長、於部隊管理首重紀律及擔任留守值星官,本應恪盡職責,卻對資淺的女士兵以權勢欺辱,使女兵隱忍屈從,達到強制性交,審酌其具體展現歉意與彌補作為,也已遭撤職失去軍人身分,依假借職務上之權力及機會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期間付保護管束,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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