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韻如/新竹報導
新竹於姓男子想探視女兒遭到父親拒絕,便拿著俗稱「撒旦之母」的炸彈到新工派出所求助,一進門便喊著「我手上有爆裂物」,在場員警不敢大意,但沒想到就在於男與父親通話之際,手中炸彈突然爆炸,於男右手慘被炸爛,送醫後緊急開刀截肢。於男事後被依法起訴,而法院審理後,依未經許可製造爆裂物、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7年6個月有期徒刑。
▲新竹男派出所引爆炸彈瞬間畫面。(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回顧案情,於男育有一名3歲女兒,因家庭因素,只好將女兒交由父親扶養,今年7月6日深夜,於男打電話給父親,表示想探視女兒但遭到拒絕,於父隨後也拒接電話,於男因此情緒激動,便帶著炸彈前往新工派出所向警方求助,沒想到炸彈卻突然引爆,於男右手慘被炸爛,送醫後緊急截肢,所幸當時值班員警並未遭到波及。
▲男子引爆炸彈後鮮血狂冒,警方隨即通報救護人員到場。(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經查,於男5月間便透過網路學習,並製造出俗稱「撒旦之母」的TATP炸彈。據了解,事發當天他一邊與父親通話,一邊走進派出所大喊,「我跟你講,我現在拿著TATP未爆彈,直接來派出所打電話,我敢拿來我也不怕這15年,你懂這個意思嗎?」、「我就給他們兩個選擇,要嘛是擊斃我,要嘛是我引爆。」,並指著在場員警說,「穿防爆衣沒有用啦,這擋不住啊。」
▲派出所地上滿是鮮血。(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在場員警見狀不敢大意,不斷安撫於男情緒,但突然「碰」的一聲巨響,於男手中炸彈瞬間引爆。員警回顧當時表示,於男倒地後一聲不吭,還淡定的緩緩站起,並走進值班台內求救,員警才敢進上前替他包紮,並協助送醫。
全案事後移送地檢署偵辦,於男也被依法起訴,而法官審理時,於男坦承犯行,再者,他也因此付出右手截肢的慘痛代價,法官審酌他的經濟及家庭狀況,最後依未經許可製造爆裂物罪,處有期徒刑7年2月,併科罰金15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犯攜帶危險物品妨害公務執行罪,處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6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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