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音樂女老師小蘋(化名)與許姓男友分手之後,對方一氣之下竟然偷走她的iPhone手機,並將存在相簿裡的裸照傳給親友,還在網路上用自己的名字到處留言,散布她是「女兒同學爸爸的小三」,甚至一次交往2名男子等謠言。許男到案後坦承不諱,雖然雙方事後達成和解,但竊盜罪無法撤告,最終他被台北地院法官依法判處罰金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許男將小蘋的裸照傳給親友,還在網路上散布她是小三等言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指出,許男因為分手後心生不滿,去年9月5日趁著小蘋不注意,進入對方家中偷走iPhone手機,接著,他透過手機登入LINE、臉書等社交帳號觀覽,還下載女方存在相簿裡的裸照,然後利用女方的帳號,將照片傳給多名親友,最後還把Apple ID更改綁定自己的手機門號,導致女方無法登入。
許男做完上述舉動仍未消氣,同年9月5日至9日,他在Google評論區、臉書、小蘋的Instgram帳號以及YouTube個人平台,用自己的名字當暱稱,散布關於女方的謠言,包含「一位有音樂素養的碩士女老師竟然在自己還有婚姻關係的時候,跟女兒非常要好的同學爸爸(也是有婚姻家庭)交往,自願當小三,連原配也知道自己的先生有女朋友」、「這位音樂老師在今年4月同時又跟另一位單身H男交往,關係密切,甚至還帶回去認識女生的家人,又再次劈腿」。
小蘋在發現手機被偷之後,立刻報警,沒想到後來又被告知親友收到裸照、有人在網路上指控她是小三等事,氣得一狀告上法院。檢方訊後依竊盜、加重誹謗罪、妨害電腦使用等罪起訴許男。
後來許男與小蘋達成和解,女方同意撤告,並向法官表示願意原諒他。不過,因為竊盜是公訴罪,無法撤回,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依法判處許男罰金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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