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OL遭威脅。(圖/翻攝pakutaso免費圖庫)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林姓OL和酒店經紀曾男多次全裸激戰,但當林女想結束關係時,卻被不願放手的曾男出言恐嚇,如果打電話不接、找她卻不願發生關係,就要把4段性愛影片傳給男友。林女不堪遭恐嚇勒索,決定提告。
判決書指出,林女稱與曾男是朋友關係,有過多次性行為,但2020年鬧翻,該年3月曾男傳訊息威脅,「四段影片,一個口交、一個自慰、一個潮吹、一個坐起來半夢遊說夢話,回公司發現原來我有傳到工作用的手機上,王先生如果有天老子不爽不小心傳到臉書給他看到,不知道會有啥反應?」
曾男更進一步威脅,「只要打給妳沒接要去找妳不給我去,影片就傳出去了,怕妳恨我不成。」
林女因此心生畏懼,不堪其擾決定向檢警報案提告。曾男在偵訊和出庭前矢口否認犯案,出庭終於坦承犯案,同意賠償林女5萬3000元,以分期付款方式與林女達成和解。
法官審酌曾男除了兼差擔任酒店經紀,還做傳統產業技術員,平均月入5萬元,另又有經濟和健康問題,考量犯後態度尚可,因此判依恐嚇罪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但拒絕被告提出的緩刑宣告,因為認為其犯行有接受刑罰制裁和教化的必要。
林女另外提起民事訴訟求償50萬元,指與曾男過去是男女朋友關係,但後來曾男對她進行恐嚇,導致心生畏懼、精神痛苦。不過曾男主張雖然確實觸法,行事部分已受到應有的處罰,事後也未真的散布影片,因此不願賠償。法官審酌仍須賠償林女精神撫慰金3萬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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