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男涉嫌偷拍1樓女住戶洗澡,但因手機內查無隱私畫面,獲處分不起訴。(示意圖/Pixab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年約30歲的輕熟女住台北市精華區1樓,日前她在家洗澡到一半,轉身看見有隻手拿著手機伸進鐵欄杆,輕熟女當場嚇到關窗躲回房間,警方獲報後,根據監視器循線找到段姓男子,段男辯稱只是因為尿急,暫時停在路邊尿尿,可是段男踩在民宅旁的土墩上解尿,不合常理,因此仍被依妨害秘密罪嫌送辦,台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段男手機內沒有拍到被害人身影,27日處分不起訴。
這起偷拍疑案發生在10月11日晚間6點多,被害人在國父紀念館附近的住家洗澡時,窗戶半開透氣,沒想到突然有人把手機伸進鐵欄杆,被害人驚呼:「你是誰?」並趕緊關上窗戶,衝回房間內躲著,想了2天後不甘心隱私遭侵犯,決定還是向信義分局報案。
警方調閱監視器,找到段姓男子涉有重嫌,段男卻否認偷拍,只承認當時有在附近路邊尿尿,但因被害人居住的房子牆面加高,須踩在牆角的土墩上,才有辦法窺探到廁所內部,而監視器又拍到段男跳下土墩的畫面,實在不像是單純的尿尿。
不過段男手機內找不到任何被害人遭偷拍的身影,雖然段男的確涉有重嫌,甚至可能已如被害人所目擊的著手偷拍,但因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的妨害秘密罪,不罰未遂犯,檢察官最後只能處分不起訴段男。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