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泯滅人性的「台版柬埔寨案」被害人高達307人,其中61人遭拘禁,3人身亡,詐騙金額達3.9億,士林地檢署痛批該詐團泯滅人性、嚴重戕害人性尊嚴,主要幹部「茶董」陳樺韋及「S姊」傅榆藺,被依私行拘禁等罪起訴並求處無期徒刑。28日開接押庭,傅女含淚苦求法官「法外開恩給重新做人機會」,合議庭評議後,裁定羈押禁見。
被告人數達27名,為避免被告串供,因此採用3法庭分開進行訊問。
▲30歲傅榆藺在詐團擔任面試成員,負責審核、控管被害人帳戶等文書工作,遭收押變胖了(左)。(合成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明顯圓潤的傅女否認拘禁致死等罪,她表示是詐團成員吳秉恩(肥腸)在群組說想買90顆FM2,她才回可以上臉書憂鬱症社團詢問,因為憂鬱症患者可以拿FM2,2據點控員也會在群組每小時回報人頭狀況,看起來也都乖乖,而且呂政儀會在群組PO被打的人頭清單,她只有已讀,但藍道會回訊息說:「這些人是欠打的偶像團體」。
傅女說自己與茶董、蝦董都是同事,「藍道」會直接下命令,她並不是高層,接下來她激動表示「林oo(死者)我一直都有想帶他看醫生,但他們太快就走,尤其是黃oo死掉,我還想說太快死」,說完後不斷掉淚。
▲傅榆藺還押時一路哭上囚車。(圖/記者黃宥寧攝)
公訴檢察官表示,傅女曾被通緝,且涉犯5年以上重罪,被害人眾多,詐騙鉅額,有羈押必要;傅女則反駁,之前被通緝是因為在網路上打嘴砲,被告妨害名譽,現在也都結案,況且詐騙集團都被抓,家裡開便當店可以正當工作,請求法官法外開恩,給機會可以重新做正常人,不會再犯下過錯。
傅女的3個辯護人稱,傅女偵查時無逃亡,且是在戶籍地被拘到案,參與角色非高層,僅是驗車部分,無羈押原因之必要,無直接證據證明被告犯私行拘禁致死罪,無證據有勾串滅證之虞,請求法院以替代羈押的方式,確保如期到庭。
開庭時,陳樺韋(茶董)坐在被告席上,一副吊兒啷噹僅認洗錢罪、招募他人加入集團,其餘罪名則否認,他解釋3名死者遺體都是「龍蝦」涂世泓處理,且是「藍道」交代去付屍體費用。
他強調自己辦一個帳戶只拿5000元,他沒有要其他人刪掉訊息,也將公司請的律師解除委任,現在與公司是對立面,因此沒有反覆實施之虞,且還有2名幼子需扶養,希望能交保。
▼陳樺韋還押看守所。(圖/記者黃宥寧攝)
陳的律師辯護說,陳坦承不諱,3人死亡結果確實不知情,不應算在被告應承擔範圍內,而檢方偵查2個月就起訴,希望可以用電子腳銬代替羈押,絕對不會重操舊業。
合議庭評議後,僅2人僅認加重詐欺、洗錢、私行拘禁等罪,否認私行拘禁致死、指揮操縱組織、加重強盜、非法使人使用第三級毒品等罪,否認罪名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涉案罪數高達數10罪,與其他被告供詞歧異,故認有逃亡勾串共犯之虞,全案詐欺被害人、拘禁被害人共2、300人,認有反覆實施,考量被害人生命身體精神侵害,公共秩序社會治安、刑事司法有效行使權、被告人身自由,裁定羈押禁見,還押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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